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 ①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选项D) ②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选项C) (2)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 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①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选项B) ②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选项A) ③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老师(1)看不明白为什么担保人还要承担责任,不是合同和担保合同都无效了吗? 还有(2)担保合同都无效了呀
老师:这个第三人提供保证的,是不是可以理解就是三种情况下,有两个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完债务后,可以向其他保证人追偿。1.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 2.在同一份保证合同一起签名的 3.双方约定了承担责任的份额的。
关于一般保证合同承担保证份额的问题。 假如一般保证合同,3位保证人甲乙丙共同保证,但没约定保证份额,债务人也已经破产没有钱了。 那么问题①是不是默认3个保证人各承担3分之1保证责任? 问题②债权人是不是可以向其中一位保证人甲请求其承担全部100%份额的保证责任? 问题③保证人甲承担完100%的保证责任之后,那么多承担的三分之二保证责任找谁追偿?是可以找乙丙各追偿3分之1,还是找债务人追偿100%的全部保证责任(可债务人已经破产没钱了),还是找乙丙当中的一人去追偿3分之2??
在因主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时,保证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因主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时,保证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保证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主合同都无效了,债务人、保证人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如何理解,可以举例说明吗?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都解除了,还需要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承担担保责任吗?之前学的不是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吗?
那种破产重组企业,他们在法院受理后会刻一个管理人的公章跟开账户,那他们收支的款项 企业还要纳入一起做账吗?这个有没有相关的指引文件呢?
老师 请问一下个体户申报经营所得的时候 第一季度申报完了 第二季度税款所属期是1月-6月 那我是直接点修改 把1-6月的收入成本费用汇总填进去嘛?
老师,驾校贷款了融资租赁的一辆车,这个算不算我们的固定资产,怎么记账?
老师你好,我是生产型企业,海关缴款书勾选抵扣,会计科目怎么做?
生产线买的盐汽水、藿香正气水、防暑降温的饮料冷饮,计入什么科目比较好?
小规模纳税人物业公司,支付支付一笔关于小区路面整治款10万元,6月底我们全额支付了,次月他们才给开具发票,但是对方公司开具的发票不合规,现在需要把我们支付给他的全部退回来,这个会计分录怎么写, 6月底做账是 借:待摊费用10 贷:银行存款10 分摊时 借:营业成本—待摊费用5000 贷:待摊费用:5000
批发冷链食品怎么销售开单
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报表里没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账上做的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只有短期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啥的,那计入哪里合适呢可以直接计入货币资金吗?结息计入财务费用
老师,我们是这个情况就是我们有一个D公司是A、B、C三个公司投资的,现在我们想把这4个公司注销掉。我们是先注销D公司然后再注销A、B、C公司吗?
老师 想问下,我给这个人发了工资 但是没有申报个税 应该怎么做分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