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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公司为法人交纳社保,然后个人及单位部分全部从法人那边现金收回,相当于公司没有产生社保费用,这个需要如何账务处理才合规呢

2022-11-17 10:2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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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7 10:27

你好,能给他申报个税的嘛,因为现在挂靠是违法的,按照你上面的写的来,这种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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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能给他申报个税的嘛,因为现在挂靠是违法的,按照你上面的写的来,这种不合理。
2022-11-17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2.可以挂往来的 做代收代付的就行了
2021-03-22
同学你好,去社保平台做停保,你们平时申报的平台应该就可以
2024-02-06
齐红老师不在这里解答问题
2022-01-13
同学你好,总分公司代缴社保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内部往来核算 如果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主体,所得税执行汇总纳税原则,只需做好内部往来核算。例如,总公司代缴社保后,将代缴的社保费用记录在“其他应收款”科目,分公司收到总公司的代缴通知后,将该费用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分公司向总公司支付款项时,冲减“其他应付款”,总公司收到款项后,冲减“其他应收款”。 费用分摊 若总分公司之间有明确的费用分摊协议,可以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或方法,将社保费用在总分公司之间进行分摊。总公司在支付社保费用后,根据分摊协议,将分公司应承担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同时减少相应的费用科目。分公司收到总公司的分摊通知后,将该费用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科目,并增加“其他应付款”。 独立核算 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主体,在总公司代缴社保的情况下,分公司需要将社保费用作为一项成本或费用进行核算。总公司支付社保费用后,向分公司开具发票或结算单,分公司根据发票或结算单进行账务处理,将社保费用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并通过银行存款或其他往来科目支付款项给总公司。 在进行总分公司代缴社保结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是要做好账务处理,确保账目清晰;三是要注意税务问题,如社保费用的税前扣除等。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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