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啊,你这种情况的话,建议的话从对公账户直接支付,不要有那个法定代表人来进行过户。因为后面这种情况相关的一个监管力度肯定是越来越严格,税务风险倒不存在,你这个因为你没有少交税。

老师好!2021年7月份开始至2022年1月份止公司从公户将钱转入法人个人账户来发放拆迁户过渡费,工程款及工资和其他费用,(注: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在县城,开发房地产的经营是市里,在市里设有分公司(分公司是分支机构)请问一下现在怎么来处理公司将款项转入法人账户来发放的款项?从财务角度来看怎么处理?我很头疼
老师好!公司在2021年7月份至2022年3月份从公户转款到法人个人账户,由法人个人账户去支付过渡费、工资、工程款等,法人给公司打有收据。请问一下公司公户转款到法人个人账户来支付的款项,现在怎么规范处理?会不会有什么税务风险?
老师好!公司在2021年7月份至2022年3月份从公户转款到法人个人账户,由法人个人账户去支付过渡费、工资、工程款等,法人给公司打有收据。请问一下公司公户转款到法人个人账户来支付的款项,现在怎么规范处理?会不会有什么税务风险?
老师好!公司在2021年7月份至2022年3月份从公户转款到法人个人账户,由法人个人账户去支付过渡费、工资、工程款等,法人给公司打有收据。请问一下公司公户转款到法人个人账户来支付的款项,现在怎么规范处理?会不会有什么税务风险?
老师好!公司在2021年7月份从公户转钱进入法人个人账户,再由法人个人账户去(注:法人个人账户支付拆迁户过渡费、工程款、工资、费用支出等,其中法人授权我去银行去办理支付事项)请问一下这些由法人个人账户支付的款项,是不是每一笔都要法人亲自签名? 除了这些还要完善什么手续?
老师,监管账户是专用存款账户吗
老师,工商年报的社保数据是不是可以不填?
老师好,购买五年以上的二手车如何定价呀
2月加的油,3月发票开过来,可以2月入账吧
一般纳税人一般都是一个月一做账?可以一个季度一本凭证吗?
老师好,两家都是同一法人,这个社保怎么交
老师我们每个季度申报的印花税 是都报什么项目呀
请问一下老师,按今年新增值税规定,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之间有偿借款,支付借款利息的一方,是不是要取得发票才能作税前扣除?
问下纯外贸企业出口报关单上的海运费,船公司给我们开海运费的时候按照哪个税率开啊,还是怎么整呢,因为我们算fob是按照月初第一工作日的汇率来算的不是,这样跟开发票的金额是不是不完全一致了
朴老师,我公司买的货给供应商支付的货款是100元(含税价)10件,税率13%。那供应给我开票的话,金额就是100/1.13=88.5,税费=11.5,单价=88.5/10=8.85?
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怎么处理规范?会计用什么科目好?怎么做账? 还有就是公司在2022年1月30日转款到分公司(注:分支机构)300万元用来支付工程款、工资等这些一直都还没做账,公司会计说她只负责公司的,至于分公司(分支机构)的她不接,请问一下有这种说法? 难道这些不是报税会计做的?难道是公司办公整理票据的做账?
你这里不是科目的问题 而是资金的管理问题,直接公司对公支付,不要法人去待支付
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吗
分公司在市里搞房地产开发,营业执照上并没有写是法定代表人,只是写负责人某某某,不知道是不是独立核算? 而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是在县城,公司做账报税的会计有,分公司(分支机构)也有按季申报的兼职会计,但发生在分公司的费用支出等等到现在都还没做账,公司会计说她只负责公司公户转出的这些,至于转到法人个人账户支付出去的她不管,公户转款到分公司(分支机构),至于分公司用来支付出去的她也不管,请问一下这种说法合理吗? 这样做的后果会有什么风险? 当时制付款清单给出纳付款的是我,请问一下我会有什么风险吗?
这个是分公司执照,请问一下是不是独立核算?
如果说你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他只是负责总公司,那这就没问题啊。这个还要看你内部的一个核算制度是怎么样的。这个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和你有几个营业执照没有关系。独立核算就是分公司单独做账,单独有人做,他就不用管。
这个具体看你们内部的一个制度规定,来决定你这个是不是合理的。
可是分公司报税的人员只是按季申报增值税、城市建设税等附加费这些,在分公司发生的支出等等并没有做账。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怎么处理?到底账由谁做?
公司如果说独立核算,那么就有分公司的会计负责人去做账就行了呀,如果说没有独立核算,那肯定就是总公司一起做呀。
一个公司独不独立核算,从哪里体现和看出区分?
看你公司内部的制度规定啊。就是你公司内部的制度以及在税务备案都是独立核算的,那么他就是要单独做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