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学员,不是独生子女的
子女教育,我有个疑问。就举个例子说,假设我的兄弟姐妹或者表兄弟姐妹,他们有孩子,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我的兄弟姐妹或者表兄弟姐妹离世了,遗留下孩子。假设这个孩子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我就成了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我对他负有责任,这种情况下,这个孩子,在我这里,我能够享受子女教育这个专项附加扣除吗?
我想问一下,假设自己的兄弟姐妹有孩子,但是因为某些原因,兄弟姐妹去世了,另一半也去世了。最后孩子由其抚养,那么这个孩子对我来说,我可以做子女教育这个专项附加扣除吗?
一对父母共有一个孩子,孩子是独生的,父母离婚后重组家庭,父亲有了继子女,母亲也有继子女,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这个孩子,这个独生的孩子赡养老人还是按照独生处理吗?
有一个问题,子女教育,如果说自己兄弟姐妹的孩子,这个孩子的父母已经去世,由自己抚养这个孩子,那么我想问这种情况下,针对这个孩子,我是否可以有子女教育这个专项附加扣除呢?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假如这个孩子由我抚养长大以后,我满足岁数要求,我是否可以作为这个孩子赡养老人这个专项附加扣除呢?因为我毕竟不是亲生父母。 这两个问题,算是连贯思维吧,请老师解答
我的兄弟姐妹有一个孩子,后来这个孩子的父母都离世了,孩子由我抚养,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孩子,我可以增加子女教育这个专项附加扣除吗?
之前年度的税率报错了,税务局要求补税,现在又要求冲红之前开的所有发票,再开正确的,合理吗?
老师,采矿权证变更,涉税?及咋计算?
#老师#,我们做一批货物,单价50元,数量100件,因质量问题,客户扣款1000元,现在要开票,我们是修改单价还是修改数量,客户不要开红字发票
私车公用,不止一辆,车子加油的发票需要注明车牌号吗?
请问老师,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7000,今年按照10000的基数交社保可以吗?
进项票被红冲,进项税转出必须在红冲当月还是在收到红冲票的当月
我们公司是外省在河南设立的一个来料加工加工的分公司,设备有总公司提供主要原料是有总公司发送到分厂,管理和技术人员也是有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普工有河南本地一个公司承包人, 分公司只支付加工费给这个本地承包人, 成品由总公司下属销售公司销售, 分公司只和总公司结算用于支付加工所产生的办公费、电费、和外包公司的加工费 这样的分公司税务局承认吗
税务局查账发现企业有2023年有发出货物,但企业不开具发票,也不确认收入,企业会面临怎么的处罚及如何处理
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不能同时存在吧
行政单位职工去异地参加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的往返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能在两新党建组织工作经费中列支吗?
理由呢?是因为什么
因为现在有了兄弟姐妹的,学员
因为再婚而拥有的继子女也是?他对我的母亲也要承担赡养义务吗?
你好,学员,是滴,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