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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 我正在学习初级经济法基础的票据权利,其中有一个问题: A出票给B,C从B处偷来了票据,C用偷来的票据支付了D的货款。此时,D取得了票据,也发货给C了,D并不知道票据是C偷来的,D视为善意第三人,取得票据权利。 老师,我不明白, 第一,D取得的票据权利是B的那张票据吗?那B怎么办? 第二,票据上有收款人名称B,C是偷来的,并不能首尾相连的说明票据的来源,D又为什么会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票据呢?

2022-12-04 22:3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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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4 22:51

尊敬的学员您好!d取得了票据,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获得了所有权,b可以找c索要赔偿。如果没有特意指明,d在接受票据的时候票据形式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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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220 追问 2022-12-04 23:45

好的,老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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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2-05 00:05

不客气,加油!努力的小天使!期待你的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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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学员您好!d取得了票据,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获得了所有权,b可以找c索要赔偿。如果没有特意指明,d在接受票据的时候票据形式是合法的
2022-12-04
在这个案例中,B公司是汇票的收款人,但并没有说明B公司与这个交易有直接的关系。而C公司是受让了B公司的票据权利,但是明知B公司的代理人X并没有代理权。 明知在这里是关键,这意味着C公司知道X并没有代表B公司转让票据的权利,但是仍然选择受让了票据。因此,这种情况构成了狭义无权代理,也就是说,只有X没有代理权,而C公司明知这一点。 然后,C公司又将这张票据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如果这张票据上没有其他的形式瑕疵(例如,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票据金额记载错误等),并且D公司支付了相当的对价来取得这张票据,那么D公司可以主张善意取得票据权利。 关于无权代理下的本人指的是谁的问题,这里的本人指的是被代理人,即在这个案例中应该是B公司。因为X是B公司的代理人,但是没有代理权,所以本人应该是B公司。不过请注意,在这个案例中,由于C明知X无代理权仍受让票据,因此C并未取得票据权利,实质上也就是无权代理的后果并未发生。
2023-10-31
你好,题目比较长,稍等一下,慢慢给你解答啊
2020-03-18
1,理由成立,对于银行支付首先票据信息需要齐全。同时背书需要连续。 2,银行选择是无条件支付 到前面信息被篡改属于票据本身问题,可以拒付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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