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编制6月9日销售实现和结转销售 成本分录。 借:应收账款 11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0 贷:库存商品 6000 (2)计算19日收款时产生的现金 折扣。 10000*0.02=200 (3)编制19日收到货款分录。 借:银行存款 11100 借:财务费用 200 贷:应收账款 11300
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3%, 2019年9月1日销售A商品5000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A商品每件标价200元(不含税),每件商品实际成本120元:由于是批量销售,甲公司给子客户10%的商业折扣,并在销售合同中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 2/10, 1/20, N/30; A商品于9月1日发出,客户于9月9日付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要求: (1)编制9月1日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会计分录。 (2)编制9月9日收到货款会计分录。 (3)若客户9月底付款。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9年9月1日销售A商品5000件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每件商品的标价为200元(不含增值税),A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每件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20元;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客户10%的商业折扣,并在销售合同中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A商品于9月1日发出,客户于9月9日付款。该项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假定计算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金额单位:元) 要求: 编制2×19年9月1日甲公司销售业务的相关会计分录。 编制2×19年9月9日收到货款时的相关会计分录。 若客户于9月19日付款,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客户于9月底付款,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甲企业在19年12月10日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5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税款6500元,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给予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要求:1.甲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分录。(假定按总价法核算)2.若买方于19年12月25日支付货款,收到货款时的分录。
甲公司在2020年6月18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60000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在2020年6月25日支付货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要求:(1)判定甲公司应在何时确认收入【P1】(2)编制甲公司6月18日的会计分录【P2】(3)编制甲公司2020年6月25日的会计分录【M1
东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19年5月1日销售A产品10000件,每件售价1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每件销售成本为6元;由于是成批销售,东方公司给予购货方5%的商业折扣,并在销售合同中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A产品于5月1日发出,购货方于5月19日付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要求:编制销售产品确认收入、结转销售产品成本和收到货款时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