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5000-1000-1000-1000)×3% (12000-5000-2000)×3% 你计算一下结果同学

张先生2019全年收入和扣除情况如下: 1.每个月工资13500元; 2.三险一金每月扣除2560元; 3.每月通过单位缴付企业年金440元; 4.每月自行支付商业健康保险费200元; 5.张先生的孩子正在上小学,与夫人约定由张先生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6.张先生本人在职研究生在读; 7.张先生去年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了首套住房,现在每月需要支付贷款1300元,与夫人约定由张先生进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 8.张先生的父母均满60岁,张先生为独生子女; 要求:计算张先生2019年应纳多少元个人所得税?
1月,公司向王女士支付工资13500元,王女士在该月除由任职单位扣缴“三险一金”2560元外,通过单位缴付企业年金540元,自行支付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费200元。2月,公司应支付王女士工资13500元,同时发放过节福利费4500元,合计18000元。单位扣缴“三险一金”,王女士缴付企业年金、支付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费等金额均与1月份相同。1王女士已于2018年9月份支付了女儿(4岁)学前教育的2018年下学期(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学费7000元,大儿子正在上小学,现已与丈夫约定由王女士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100%扣除;2王女士去年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了首套住房,现处于偿还贷款期间,每月需支付贷款利息1300元,已与丈夫约定由王女士进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3因王女士所购住房距离小孩上学的学校很远,以每月租金1200元在(本市)孩子学校附近租住了一套房屋;4王女士的父母均已满60岁(每月均领取养老保险金),王女士与姐姐和弟弟签订书面分摊协议,约定由王女士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800元。计算1月和2月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有详细步骤
【练习】2022年1月8日,瑞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应向杨女士支付工资13500元,杨女士在该月除由任职单位扣缴“三险一金”2560元外,还通过单位缴付企业年金540元,自行支付税优商业健康保险费200元。杨女士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下:①杨女士已于2021年9月份支付了女儿学前教育的2021年下学期(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学费7000元,大儿子正在上小学,现已与丈夫约定由杨女士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100%扣除;2杨女士本人是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读;杨女士去年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首套住房,现处于偿还贷款期间,每月需支付贷款利息1300元,已与丈夫约定由杨女士进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④因杨女士所购住房距离小孩上学的学校很远,以每月租金1200元在(本市)孩子学校附近租住了一套房屋;5杨女士的父母均已满60岁(每月均领取养老保险金,杨女士与姐姐和弟弟签订书面分摊协议,约定由杨女士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800元要求: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杨女士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0,王先生和张女士为夫妻,王先生有一个妹妹,张女士为独生子女,双方父母各有一人已过60周岁,两人育有一子一女,分别在上小学和初中,家庭有首套住房贷款,丈夫正在攻读MBA硕士学位第二年,妻子正在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第二年。假设两人扣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后月薪分别为20000元和12.000元,除此无其他收人来源。王先生与妹妹约定各自分推50%的膽养费用。夫妻商定,子女教育支出和住房贷款支出均由丈夫扣除。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夫妻双方2019年1月各自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1.王二丫为某国有企业工程师,家庭情况是:家庭姊妹二人,有父母年满60岁需要赡养;育有一儿子在大学读书(经夫妻约定,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分别从各自的工资中扣除,各占50%);夫妻共同购买首套住房,有贷款利息支出(经夫妻约定,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从王某工资中扣除)。2021年税前月工资收入15600(含国务院特殊津贴每月600元)元,“三险一金”支出每月3600元。2021年间为其他企业提供技术服务10次(居民个人行为),每次收入2500元,7月份出版学术专著一部,获得稿酬收入4万元。问王二丫2021年全年应缴纳的个人综合所得税额是多少?
老师,你咋听不懂呢?工资次月发放,25.1-12月就是发放的24.12-25.11月的工资,个税所属期25.1-12月实际申报的也是24.12-25.11月工资,员工实际收到也是这个工资,也是完整的12个月工资,会计25年入的成本也是按照这个现在25年度里的,提前计提,那么我基数按照这个报也不存在遗漏呀、跟会计账务都能统一了,有什么问题,也不存在弄虚做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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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年度工资申报是这样的:会计都是按照当月发当月记入成本的,没有提前计提,工资都是次月发放,那么25.1-12月工资实际上是24.12-25.11月的,成本全部计入25年度的,与个税一致,社保基数申报也是按照这个为依据的、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老师,从4月1号起增值税要从13%降到9%,有从哪里听到消息吗?
老师你好,红字发票需要做账不
社保基数是按照员工上一年实际取得工资还是应该取得工资核算?工资都是滞后一个月发呀,比如睡25.1月员工取得的就是24.12月工资呀,那么基数月均工资都是按照24.12月-25.11月合计后的月均,因为实际取得就是这个,历年来都是这么做的,也能跟个税申报系统里数据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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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小微企业,向银行的借款需要申报印花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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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申报的工资总额都是按照上一年度的个税申报属期内计算的:例如25.1-12月总额➗12为月均,这里实际工资是24.12-25.11月的,也是12个月工资,因为工资都是滞后一个月发放的,会计成本也都是当月发放当月记入成本,没有提前计提,这样可不可以,包括可能年终奖金都是跨年发的,在那一年发就记入哪一年的成本里的,总之,基数申报时没有遗漏任何一笔,因为跨部门又是小公司,会计无法完全按照时间自己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