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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宏公司2018年1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2日,销售A产品30件,单价100元,另按17%税率加收增值税510元,收到货款。(2)8日,售给平化工厂B产品50件;单价250元,收取增值税2125元,以现金代垫坛杂费200元,款项尚未收到。(3))9日,收到上月光华工厂所欠A产品销售款4000元,增值税款680元,以现金代垫的运杂费50元。款已存入银行。(4)结转已销产品的销售成本100件:A产品单位成本80元/件,B产品单位成本60元/件。

2022-12-26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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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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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6 19:28

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是需要做这个业务的分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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