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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是一家注册在保税区内的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公司,产品销售给境内消费者,有几个问题咨询一下,针对跨境电商有关进口税费,海关的纳税政策是纳税主体是消费者,我们公司是代扣代缴义务人,海关待货物发出后第31-45天内下达缴款书缴税,问题1我们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可以不可以当做企业的进项抵扣销项?2若可以当做进项抵扣的话,但海关代扣代缴的增值税节点与税务增值税纳税节点出现时间差,会出现前期销售的销项没有进项抵扣,如何可以做到同步避免前期多交税呢?3部分产品涉及到消费税,代扣代缴消费者的消费税,我们企业还需要再交消费税吗
老师好,我是一家注册在保税区内的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公司,产品销售给境内消费者,有几个问题咨询一下,针对跨境电商有关进口税费,海关的纳税政策是纳税主体是消费者,我们公司是代扣代缴义务人,海关待货物发出后第31-45天内下达缴款书缴税,问题1我们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可以不可以当做企业的进项抵扣销项?2若可以当做进项抵扣的话,但海关代扣代缴的增值税节点与税务增值税纳税节点出现时间差,会出现前期销售的销项没有进项抵扣,如何可以做到同步避免前期多交税呢?3部分产品涉及到消费税,代扣代缴消费者的消费税,我们企业还需要再交消费税吗
请教下关于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A 和消费使用单位B是不同的两家公司, 并且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写了境内收货人的公司A。 我们问过第一家财务公司,他们的解释说,因为B是“消费使用单位”, 才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缴款书开给A, A因为没有货物所有权,即使进项税缴款书开给A,但A也不能享有进项税抵扣。 这样的说法对吗? 另外,我们又咨询过第二家财务公司,另一种说法是: A可以不充当“纯代理”(即进口买卖的业务实际是B在做,不是A来做); A应该要充当“代理进口”,然后做经销销售给B,相当于对境内销售,再给B开具国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的话,A就可以用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进项税,来抵扣销售开具给B的国内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 上面哪个说法对?
老师,这个题对外购应税消费品的抵扣有点不明白,第二问乙厂代扣代缴没抵扣,丙厂未代扣代缴时,甲厂自己交的时候也未抵扣,第4问也没有抵扣。能麻烦您解释一下吗?谢谢
老师请问,我们属于商贸公司,现在对客户有个促销政策,按采购额送代金券,在下一次购买的时候抵扣现金使用,我们第二次销售开票时,在发票上可以开具折扣折让,按折扣后的金额缴纳增值税吗?折扣率不能低于多少呢?如果一张发票上有多种商品,总体折扣未低于成本价,但其中有些商品折后价格低于成本价,这部分商品要按原价计算增值税吗?
我们公司是成立到现在一直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这个房子是老板名下的,这两天税务局联系要是名下没有房产就取消一下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缴纳,这个是可以取消的还是需要交的?
老师,你好。我的单位经营范围有是”国货货物运输代理",发票可以开生活服务/收派服务吗?
老师麻烦问一下公司一个股东占50%,现在想把这50%转给法人,账上未分配利润是8万,这样的话是不是需要转让的时候交个税8000元
一个身份证能办几个个体户营业执照,有限制吗?
老师 法人名字签合同 但是款又是用公司名称打款的 这样有关系吗 ,印手印又是个人的
有限公司有两个自然人股东。去年上半年做了减资,减完后只有一个股东了,当时办理的时候没有交过任何税。税务局现在打电话让按照股权转让来补税(减资人),这两个自然人是母女关系。想问一下是不是可以不交个税?
老师,您好,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吗
请问汇算清缴调增了应付职工薪酬的数据,那今年要做一笔职工薪酬的凭证吗?不做的话,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余额是不对的
请问企业收到个税手续费返还,这个返还给员工,也要申报增值税吗?
请问老师,公司开办期间搭建了一座小的办公楼,用作住宿办公一起,开进来的修建材料发票怎么入账呢,谢谢!
第一问:这个题对外购应税消费品的抵扣有点不明白: 回复:外购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税法规定,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因此第一问对外销售时,按照30%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对之前缴纳的消费税进行了抵扣。 第二问乙厂代扣代缴没抵扣,丙厂未代扣代缴时,甲厂自己交的时候也未抵扣,第4问也没有抵扣。能麻烦您解释一下吗? 第二问总结一下就是:乙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什么不扣除购买素板已交的消费税: 首先是不能扣除的,理由:委托加工代收代扣消费税不能扣除前一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外购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注意这里指的是“自己连续加工生产”,不包括委托加工。因此,第3、4也没有抵扣。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每天努力,就会看到不一样的自己,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