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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麻烦问一下,这个月个体户开普票要交税了吗,新的政策出来了吗?

2023-01-12 10:0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1-12 10:12

你好 出来了  月10万季30万普票名税 税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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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199 追问 2023-01-12 10:13

超出的按照1%增收增值税是吗?专票是按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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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1-12 10:18

你好 一样地  都是按1交税的  超出的按照1%全额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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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出来了  月10万季30万普票名税 税率  1
2023-01-12
你好;     是的;     作废开1%税率的  
2023-01-10
同学你好,不是的,如果有利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3-1-9 打印本页 字体: 【大】 【中】 【小】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2023-05-20
同学,你好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22-05-06
你好同学,可以的,没问题
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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