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1、期末计提

核定征收需要报年报吗?税务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是做亚马逊跨境电商,今年第三季度开始亚马逊把数据都给了税务局,之前财务第三季度都是0申报,第三季度的增值税0申报,企业企业所得税也是0申报,财务报表也是0申报,因为连基本户都没有开,基本户是今年11月开的,现在准备更正申报第三季度增值税申报表,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跟财务报表不更正,那能把第三季度的收入跟费用凭证一起做在第四季度的财报里面第四季度一起申报吗?
老师,取得的所有发票(专票+普票)都需要申报印花税吗?
我们是写字楼物业(一般纳税人),A公司和甲方地产签订了租赁合同,但实际使用方为B公司;由B公司缴纳办公时所需的电费,并要求物业公司开具B公司的发票,物业怎么才能在法务和财务上都合法合规的给B公司开票
老师您好,公司给老板和员工购买的办公桌子、椅子合计5000元整,我可以直接计入办公费吗?[抱拳]
个税速算扣除表有吗?
我们是写字楼物业(一般纳税人)A公司和地产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但实际使用方为B公司;由B公司缴纳办公时所需的电费,并要求物业公司开具B公司的发票,物业怎么才能在法务和财务上都合法合规的给B公司开票
个体户从定期定额变成了查账征收,要做账开成本票是吗,还要怎么做?
老师公司租赁厂房给其他企业,除了开具租赁费发票,也开了电费发票,在申报印花税的时候,电费发票需要申报印花税吗?
缴纳残保金怎么写分录?
递延所得税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贷方)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或借方) 递延所得税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为正数(增加),记入借方。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为负数(减去),记入贷方。 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为正(增加)数,记入贷方。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为负数(减少),记入借方。 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一般原则 (1)确认因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以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2)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 (3)企业合并中,按照会计规定确定的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调整合并中应予以确认的商誉等(先调整资本公积最后影响商誉的金额)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 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不属于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准则中规定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税率的确定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采用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 (2)无论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资产均不予折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减值时,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减值恢复时,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遵循原则 除所得税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以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以及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相关的以外,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应增加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2.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 有些情况下,虽然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出于各方面考虑,所得税准则中规定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 商誉=合并成本-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则减少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增加商誉,由此进入不断循环状态。 (2)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中,如果该项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所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等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一般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除外:一是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二是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满足上述条件时,投资企业可以运用自身的影响力决定暂时性差异的转回,如果不希望其转回,则在可预见的未来该项暂时性差异即不会转回,对未来期间的计税不产生影响,从而无须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4)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是否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考虑该项投资的持有意图: ①在准备长期持有的情况下,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投资企业一般不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理由:因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不会转回,对未来期间没有所得税影响;因确认投资损益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逐期分回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免税,也不存在对未来期间的所得税影响;因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或其他权益变动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在长期持有的情况下预计未来期间也不会转回。 ②在持有意图由长期持有转变为拟近期出售的情况下,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通常情况下,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所得税费用”“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也可能存在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的情况,符合条件的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理由: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不是投资的账面价值)准予扣除。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以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量。无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不要求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