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B有进出口权就行
前提:综保区内交易,委托代理进口货物。A是委托方,B是受委托方,C是下游加工企业。 货物到达后,B报关并进入综保区,A按代理合同分批划款给B,B按批次交货给C,C在综保区内进行加工,并由C报关入境(目前不知道海关缴款书是如何开具)。现在是A要求B出具0增值税率的发票。 1.请问有没有文件支撑呢,这个可行嘛 2.B需要给A对方开具发票嘛 3.若是B给A开具发票,A给C开具发票(A此时抵扣掉了吗),C拿着销项税发票加海关缴款书抵扣吗
我们公司是境内企业,要从境外企业B进口货物,货物是境外工厂A生产直接发货的(A,B不在同一国家和地区),我们合同是跟B签订的,进口报关也是由我们自己办理,也就是说这批货是B先从A购买并在B企业所在地报关一次,我们再从B进口并在我国报关。然后现在为了卸货更快,B提议我们直接把大部分货款付给境外工厂A在我国境内的委托收款企业a,剩下的一部分再付给境外企业B,这部分可以理解为B在这次交易中赚的差价,这样有问题吗?
我们公司是境内企业,要从境外企业B进口货物,货物是境外工厂A生产直接发货的(A,B不在同一国家和地区),我们合同是跟B签订的,进口报关也是由我们自己办理,也就是说这批货是B先从A购买并在B企业所在地报关一次,我们再从B进口并在我国报关。然后现在为了卸货更快,B提议我们直接把大部分货款付给境外工厂A在我国境内的委托收款企业a,剩下的一部分再付给境外企业B,这部分可以理解为B在这次交易中赚的差价,这样有问题吗?
请教下关于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A 和消费使用单位B是不同的两家公司, 并且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写了境内收货人的公司A。 我们问过第一家财务公司,他们的解释说,因为B是“消费使用单位”, 才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缴款书开给A, A因为没有货物所有权,即使进项税缴款书开给A,但A也不能享有进项税抵扣。 这样的说法对吗? 另外,我们又咨询过第二家财务公司,另一种说法是: A可以不充当“纯代理”(即进口买卖的业务实际是B在做,不是A来做); A应该要充当“代理进口”,然后做经销销售给B,相当于对境内销售,再给B开具国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的话,A就可以用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进项税,来抵扣销售开具给B的国内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 上面哪个说法对?
现有一家A公司委托B公司代买货物,A将货款打入B公户(只是签订代买协议,无购销合同)B和C签订买卖合同,C发货给B,B将货物给A,B只是代理报关,进口税票直接开给A,等于说只是在B的银行有一进一出的流水。
老师,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现在面临一个库存量比较大,个体户,个人流水过大,而且平时基本不开票给客户,客户也不要求开票,这样的情况该怎么解决不被税务查出问题呢,我们公司是饮料酒水经销商
网络公司给客户做维护然后维护半年增值税6千。是安装每个月来做增值税确实还是一次性来确定
老师,每年一次性发工资4200元,每月工资代扣代缴怎样填写?
老师,是成立个体户或有限责任公司那种好?
老师,个体户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有什么区别?
老师,个体户老板给员工发工资需要个税代扣代缴吗?
老师,有个员工工资9月份是5800,10月份1000,那他九月份是不是得交个税了,前几个月没有他的工资。现在还没有报他的个税,我是今天给他用公户转了两笔工资,一笔是9月5800,一笔是10月1000。我可以那样操作吗,报个税的时候9月填1000,10月填5800,这样是不是就不交个税了。我想知道正确答案,不懂的老师别回复,回复不对我投诉你
IPO过程中财务主要做什么
老师,有个员工工资9月份是5800,10月份1000,那他九月份是不是得交个税了,前几个月没有他的工资。现在还没有报他的个税,我是今天给他用公户转了两笔工资,一笔是9月5800,一笔是10月1000。我可以那样操作吗,报个税的时候9月填1000,10月填5800,这样是不是就不交个税了。我想知道正确答案,不懂的老师别回复
对公付款,报销单后边附的原始凭证,发票,合同,打款回单,还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