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B有进出口权就行
前提:综保区内交易,委托代理进口货物。A是委托方,B是受委托方,C是下游加工企业。 货物到达后,B报关并进入综保区,A按代理合同分批划款给B,B按批次交货给C,C在综保区内进行加工,并由C报关入境(目前不知道海关缴款书是如何开具)。现在是A要求B出具0增值税率的发票。 1.请问有没有文件支撑呢,这个可行嘛 2.B需要给A对方开具发票嘛 3.若是B给A开具发票,A给C开具发票(A此时抵扣掉了吗),C拿着销项税发票加海关缴款书抵扣吗
我们公司是境内企业,要从境外企业B进口货物,货物是境外工厂A生产直接发货的(A,B不在同一国家和地区),我们合同是跟B签订的,进口报关也是由我们自己办理,也就是说这批货是B先从A购买并在B企业所在地报关一次,我们再从B进口并在我国报关。然后现在为了卸货更快,B提议我们直接把大部分货款付给境外工厂A在我国境内的委托收款企业a,剩下的一部分再付给境外企业B,这部分可以理解为B在这次交易中赚的差价,这样有问题吗?
我们公司是境内企业,要从境外企业B进口货物,货物是境外工厂A生产直接发货的(A,B不在同一国家和地区),我们合同是跟B签订的,进口报关也是由我们自己办理,也就是说这批货是B先从A购买并在B企业所在地报关一次,我们再从B进口并在我国报关。然后现在为了卸货更快,B提议我们直接把大部分货款付给境外工厂A在我国境内的委托收款企业a,剩下的一部分再付给境外企业B,这部分可以理解为B在这次交易中赚的差价,这样有问题吗?
请教下关于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A 和消费使用单位B是不同的两家公司, 并且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写了境内收货人的公司A。 我们问过第一家财务公司,他们的解释说,因为B是“消费使用单位”, 才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缴款书开给A, A因为没有货物所有权,即使进项税缴款书开给A,但A也不能享有进项税抵扣。 这样的说法对吗? 另外,我们又咨询过第二家财务公司,另一种说法是: A可以不充当“纯代理”(即进口买卖的业务实际是B在做,不是A来做); A应该要充当“代理进口”,然后做经销销售给B,相当于对境内销售,再给B开具国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的话,A就可以用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进项税,来抵扣销售开具给B的国内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 上面哪个说法对?
现有一家A公司委托B公司代买货物,A将货款打入B公户(只是签订代买协议,无购销合同)B和C签订买卖合同,C发货给B,B将货物给A,B只是代理报关,进口税票直接开给A,等于说只是在B的银行有一进一出的流水。
老师好,异地预交增值税和附加税该怎么做分录呢?摘要该怎么写呢
老师,现在查出4月份的一张销售发票没有入账,现在直接在7月份记账可以不?还是必须调整4月份的账,修改电子税务局的申报表?
财务负责人可以设置为法人吗
那个农房建设公司,他的成本是工资,那工资呢
老师有成本核算品种法的核算表模版吗
老师啊,我们是分包,然后付给总包钱,然后总包拿着则个钱去燃气费,后面这个钱要从分包款里面加回来的,我现在账面上想问下,付给总包的钱是计入往来款嘛,是计入应收账款还是应付账款?
股权转让的分额,注册资本金2000万,转让2000万,股权转让的份额填2000万吗
去年公司卖了固定资产(货车),当时同事只做了一笔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和应交税费销项税额,没有先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同时结转累计折旧,之后才是做收回价款和做损益处理。按未开具发票报了税,今天发现做错了要怎么处理?
老师您好,请问公司有实缴资本,然后转让新股东时候可以把银行账户钱退给老股东吗
答案中2%的税率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