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B有进出口权就行

前提:综保区内交易,委托代理进口货物。A是委托方,B是受委托方,C是下游加工企业。 货物到达后,B报关并进入综保区,A按代理合同分批划款给B,B按批次交货给C,C在综保区内进行加工,并由C报关入境(目前不知道海关缴款书是如何开具)。现在是A要求B出具0增值税率的发票。 1.请问有没有文件支撑呢,这个可行嘛 2.B需要给A对方开具发票嘛 3.若是B给A开具发票,A给C开具发票(A此时抵扣掉了吗),C拿着销项税发票加海关缴款书抵扣吗
我们公司是境内企业,要从境外企业B进口货物,货物是境外工厂A生产直接发货的(A,B不在同一国家和地区),我们合同是跟B签订的,进口报关也是由我们自己办理,也就是说这批货是B先从A购买并在B企业所在地报关一次,我们再从B进口并在我国报关。然后现在为了卸货更快,B提议我们直接把大部分货款付给境外工厂A在我国境内的委托收款企业a,剩下的一部分再付给境外企业B,这部分可以理解为B在这次交易中赚的差价,这样有问题吗?
我们公司是境内企业,要从境外企业B进口货物,货物是境外工厂A生产直接发货的(A,B不在同一国家和地区),我们合同是跟B签订的,进口报关也是由我们自己办理,也就是说这批货是B先从A购买并在B企业所在地报关一次,我们再从B进口并在我国报关。然后现在为了卸货更快,B提议我们直接把大部分货款付给境外工厂A在我国境内的委托收款企业a,剩下的一部分再付给境外企业B,这部分可以理解为B在这次交易中赚的差价,这样有问题吗?
请教下关于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A 和消费使用单位B是不同的两家公司, 并且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写了境内收货人的公司A。 我们问过第一家财务公司,他们的解释说,因为B是“消费使用单位”, 才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缴款书开给A, A因为没有货物所有权,即使进项税缴款书开给A,但A也不能享有进项税抵扣。 这样的说法对吗? 另外,我们又咨询过第二家财务公司,另一种说法是: A可以不充当“纯代理”(即进口买卖的业务实际是B在做,不是A来做); A应该要充当“代理进口”,然后做经销销售给B,相当于对境内销售,再给B开具国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的话,A就可以用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进项税,来抵扣销售开具给B的国内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 上面哪个说法对?
现有一家A公司委托B公司代买货物,A将货款打入B公户(只是签订代买协议,无购销合同)B和C签订买卖合同,C发货给B,B将货物给A,B只是代理报关,进口税票直接开给A,等于说只是在B的银行有一进一出的流水。
新公司公司只有法人一个人,他的劳动合同薪资结构是基本工资3千8+绩效工资2千8+百分之二十提成,前三个月是这样发放,但现在目前公司没接到单,他说这个月直接按基本工资发放,过几个月有单了再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20的提成发放,他这样做合法吗?
老师,单位交了诉讼费,法院给单位开了一份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可以税前扣除,汇算时不调增吗
请问老师,2025年7月开办的小规模企业,2025年企业所得部年报资产负债表里的资产总额怎样计算?
营业执照上我司有技术服务还有五金金属这些,我司车间是承包给第三方进行加工生产,和第三方存在劳务关系,每个月付一笔劳务费就可以,付款了劳务费后对面给开了服务的1个点发票,我应该如何记账做账
甲方2022年10月给农民工发放了9000,当时会计没有记账,这个农民工现在不在我们这边干活了,这个账怎么平账?
开具出口零税率发票后,进项用于内销抵扣了,出口退税应该怎么申报
2025.7月开办的小规模公司,企业所得税年报资产总额怎么填 ?
工程款抵房后,房子直接更名给人,相当于公司代个人缴纳房款,个人把钱付给公司,有税务风险吗?
你好请教一下,一个个人去税局代开发票去了,给我们公司,把我们公司地址后面的电话写了他个人的,这张发票可以用吗,还是要重开,以前这电话是公司的
你好,a公司属于制造业,有三个股东(abc),其中a股东要把股份转让给d,平价转让,那么a需要缴纳个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