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 可以抵扣进项。
位于市区的甲企业是一家摩托车生产企业,生产两轮摩托;位于县城的乙企业为外贸企业,专营进出口业务。2019年4月初,上述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没有留抵税额。2019年4月,甲乙两企业往来业务如下: (1)甲企业自行申报进口一批摩托车零件,支付给国外的买价120万元、包装费2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8万元,支付购货佣金3万元,由甲企业向海关缴纳税金后(取得海关专用缴款书),海关放行。 (2)甲企业当月销售自产A型摩托车200辆,取得不含税收入100万元,并将5辆A型摩托车赠送协作单位;支付运输公司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金额2万元。 (3)甲企业将一座2018年7月购置的仓库以230万元不含税价格转让,购买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格200万元,增值税20万元。 (4)乙企业收购甲企业B型摩托车80辆出口,甲企业给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40万元,增值税额5.2万元,乙企业申报该批摩托车出口的离岸价格合计4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甲企业进口零件的关税税率为6%;②生产销售的A、B型摩托车适用消费税税率均为10%;③摩托车增值税出口退税率1
前提:综保区内交易,委托代理进口货物。A是委托方,B是受委托方,C是下游加工企业。 货物到达后,B报关并进入综保区,A按代理合同分批划款给B,B按批次交货给C,C在综保区内进行加工,并由C报关入境(目前不知道海关缴款书是如何开具)。现在是A要求B出具0增值税率的发票。 1.请问有没有文件支撑呢,这个可行嘛 2.B需要给A对方开具发票嘛 3.若是B给A开具发票,A给C开具发票(A此时抵扣掉了吗),C拿着销项税发票加海关缴款书抵扣吗
我们公司是境内企业,要从境外企业B进口货物,货物是境外工厂A生产直接发货的(A,B不在同一国家和地区),我们合同是跟B签订的,进口报关也是由我们自己办理,也就是说这批货是B先从A购买并在B企业所在地报关一次,我们再从B进口并在我国报关。然后现在为了卸货更快,B提议我们直接把大部分货款付给境外工厂A在我国境内的委托收款企业a,剩下的一部分再付给境外企业B,这部分可以理解为B在这次交易中赚的差价,这样有问题吗?
我们公司是境内企业,要从境外企业B进口货物,货物是境外工厂A生产直接发货的(A,B不在同一国家和地区),我们合同是跟B签订的,进口报关也是由我们自己办理,也就是说这批货是B先从A购买并在B企业所在地报关一次,我们再从B进口并在我国报关。然后现在为了卸货更快,B提议我们直接把大部分货款付给境外工厂A在我国境内的委托收款企业a,剩下的一部分再付给境外企业B,这部分可以理解为B在这次交易中赚的差价,这样有问题吗?
请教下关于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A 和消费使用单位B是不同的两家公司, 并且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写了境内收货人的公司A。 我们问过第一家财务公司,他们的解释说,因为B是“消费使用单位”, 才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缴款书开给A, A因为没有货物所有权,即使进项税缴款书开给A,但A也不能享有进项税抵扣。 这样的说法对吗? 另外,我们又咨询过第二家财务公司,另一种说法是: A可以不充当“纯代理”(即进口买卖的业务实际是B在做,不是A来做); A应该要充当“代理进口”,然后做经销销售给B,相当于对境内销售,再给B开具国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的话,A就可以用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进项税,来抵扣销售开具给B的国内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 上面哪个说法对?
老师,开出销售发票70500元含税专票,实际收到7万,500元优惠掉了,这优惠的会计科目怎么写?
税法增值税确认收入时点是收到款项或发货时,但是会计准则是风险报酬转移,按已完成订单确认收货,请问这种税会差异怎么处理
老师您好 遇到一个问题 就是公司借款给员工A3万元,用于采买 采买东西1万5000元需要和对方签合同 合同主体是对方和我们公司 对吗 A员工可以直接支付给对方 到时候拿票来冲报销 对吗
老师,公司要注销了,但是账上有法人的其他应付款,这个怎么处理?
老师您好,先支付货款,下个月在开普票。个有什么风险?
老师您好 我们2025年8月份补交2024年增值税要怎么做账呀
地铁票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你好老师,企业买入手机开专票可以抵扣吗?名称少了普通合伙可以吗?
老师,请问一下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申报。税款是没有滞纳金的说法是吗?还有就是申报劳务报酬的人员,残疾人保障金把这个人员计入进去的吗?
甲方给乙方出售一辆机动车,乙方入实收资本,甲方是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