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写字楼属于经营性用房(非住宅),出租房产适用12%税率房产税=住房租赁收入X4%=租赁收入X12%=经营性用房房产原值X(1-10至30%)X1.2%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88号)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3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写字楼属于经营性用房(非住宅),出租房产适用12%税率房产税=住房租赁收入X4%=租赁收入X12%=经营性用房房产原值X(1-10至30%)X1.2%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88号)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3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老师,企业自建厂房和办公大楼,是否需要交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交的话是按月还是按季度交呢?具体怎么计算税额?
老师,他这里是个人出售住房税率5%,请问为啥在这部分刷题时候又有9%呢?出租厂房也是9%,转让又是5%,我脑壳好昏,老师能帮我归纳一下就是转让厂房办公楼,以及出租厂房办公楼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以及一般计税的税率吗老师?刷题刷的我记忆混乱了,拜托了老师
老师,一般纳税人企业有一块地,自建了厂房和办公楼,厂房和办公楼出租和出售分别要交哪些税,计算公式和税率是多少?
老师,企业购买一手厂房和个人购买一手厂房公别要交哪些税费?税率各是多少?
老师好,公司几年前购买土地自行建造办公楼和厂房,当时土地计入无形资产,建筑物计入固定资产,现有一部分办公楼用于出租,那出租的办公楼是不是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如何区分金额(办公楼部分出租剩余自用)?土地作用权是不是也要区分?会计分录怎么写?谢谢
问下,现在跟着之前的课程学筹建期的会计凭证,这是要同步做帐在送的软件里吗?
老师,建筑企业开具不征税发票,还是需要缴纳2%增值税嘛
金属制品增值税税负率多少合适 所得税税负率多少合适
总分公司性质,目前公司业务都在分公司,总公司不产生业务,但总分公司都需要申报增值税报表、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报表,目前企业所得税报表是汇总到总公司申报的,增值税报表没有办理汇总手续,那么总公司增值税报表和财务报表是否可以填零还是要跟着分公司一样的数据填报。
老师,如果前11个利润只有100w,,但12月份调账后有400w,这样有风险吗
社保基数申报年度工资是按照个税系统里的所属期25.1-12月的累积收入除以12取数吗,如果该员工只上了两个月班就合计➗2这样算对吗?
金税四期各项财务数据比例是多少?什么比例范围内不回去预警
社保基数月均工资是按照个税申报系统里的25.1-12月属期的合计数除以12吗
关于社保基数:每一年我们都是按照上一年度个税系统里完整年度属期工资申报的,因为都是次月发放,比如说:属期25.1-12月实际就是24.12-25.11月的工资,但是发放月是25.1-12月,您能理解吧?社保基数就是按照这个算的申报,会计成本也是按照这个全部计入25年度的,25.12月的工资就记入了26年度了,我就想问下,这个有什么大问题?也不存在虚假申报,就是一直都是这么申报的,完整的12个月的工资算的月均呀,税务对比数据不也是跟个税系统比对吗?
刚入职一家一般纳税人工厂,需要老师指导一下做账和报税流程,新工厂1月份做零申报
出售需要缴纳 一、增值税,交易额的5%. 二、土地增值税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 如此处厂房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上的建筑物,卖方须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按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后的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确定,或按税务机关规定进行核定征收: 如查实征收,扣除项目为重置成本评估价格和卖方在转让时缴纳的与转让有关的税费之和.税率为: (一)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如核定征收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查询当地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按转让收入乘以核定征收率确定. 三、契税.如果你具有该房产合法的转移资格,买方需要缴纳契税,税率为4%,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或税务机关认定的评估价格). 四、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内资公司应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分别乘以规定的税(费)率计算缴纳城建税(7%(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5%(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或1%(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附加(1%). 五、印花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进行二手房易时所签订的二手房转让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贴花完税,计税金额为合同所签订的转让金额,税率为万分之五.需要缴纳印花税:120万元×0.5‰=600元. 六、企业所得税管理处:如果买卖双方的企业都是内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则对卖方而言,企业卖出房产,应以售价减除该房产的账面价值、卖出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的余额并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买方而言,买入房产暂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七、个人所得税管理处:如果厂房的产权属于企业,出售厂房的所得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