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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A 4月入职,员工B 做到5月31日,4月工资均是6月初发放,5月工资6月底发放,那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人员信息采集,A的任职受雇从业日期怎么填?B的离职日期怎么填?

2023-01-22 16:0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1-22 16:16

员工A的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应填写为4月1日,因为他在4月入职,致使他在4月1日开始受雇从业,4月应发放工资,故从4月1日起受雇从业。

员工B的离职日期应填写为5月31日,因为他到5月底才离职,所以他在5月31日结束正式从业,5月应发放工资,故5月31日为离职日期。

就员工的受雇从业日期和离职日期的填写可以这样理解:受雇从业日期应填写为员工实际入职的当月1日,离职日期应填写为员工实际离职的月份的最后一天,以此确保员工的发放工资与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的记录相符。

拓展知识:除了受雇从业日期和离职日期,还有一些其他需要填写的信息,如职位,部门,工资等。这些信息也是确定员工薪酬后,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员工信息采集的重要元素,它们的准确填写,将会影响税务部门正确统计收缴个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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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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