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五年就可以的
老师,我们单位是一般纳税人,18年的时候以付首付的方式,每个月都会还贷款,买了一台挖掘机,2020年8月份给我们开票了,之前18年买的时候并没有确认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现在发票开过来了,怎么计提折旧呢
老师,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然后买了几台空调两千多一台,然后我写会计分录怎么写,去年我是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然后次月一次性计提折旧的,
购入关联方的固定资产,部分已计提完折旧年限,部分没有,有几个问题要请教一下老师 1、已计提完折旧年限的,不需要做任何处理,在金蝶系统里原值按照净残值入账,还是按照把之前的累计折旧和原值也都放进去系统资产卡片里呢?需不需要重新评估价值计提折旧? 2、未计提完折旧年限的,是按照以前计算的折旧继续计提吗,还是重新评估,另外入账是按照发票购买价值呢,还是将之前的原值和累计折旧计入,按净值入账? 谢谢老师~
根据您的估计,机器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2,000万;空调的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净残值为400万。基于此,你提供了三套折旧方案作为备选,分别是直线折旧法(按照年限)、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假定当月购买的固定资产当月即刻开始折旧,公司按年进行折旧,即本年折旧按照12个月计算,年末一次性计提,并假定所有折旧金额全部计入管理费用。试完成以下表格:表2:折旧方案备选表单位:万元方案1:直线折旧法方案2:双倍余额递减法方案3:年限总和法机器设备空调机器设备空调机器设备空调第一年折旧金额第二年折旧金额第三年折旧金额……(后续年份不用再计算)不填不填不填不填不填不填
2021年1月15日,用银行存款(货币资金)12,000万购买机器用于生产,并支付3,000万购买空调等管理用固定资产,所有固定资产都可以立即使用。写出业务处理(2)根据您的估计,机器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2,000万;空调的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净残值为400万。分别以直线折旧法(按照年限)、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假定当月购买的固定资产当月即刻开始折旧,公司按年进行折旧,即本年折旧按照12个月计算,年末一次性计提,并假定所有折旧金额全部计入管理费用。试完成以下表格:表2:折旧方案备选表单位:万元方案1:直线折旧法方案2:双倍余额递减法方案3:年限总和法机器设备空调机器设备空调机器设备空调第一年折旧金额第二年折旧金额第三年折旧金额……(后续年份不用再计算)
请问,因为电视机有国补,但只能开发票给个人,那能不能开票给个人,个人再转卖给公司用。个人在税务局代开发票给公司。能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吗?这样可以操作吗?是否合法?有没有什么风险?
二级会计科目编码设置,是在每一个一级科目编码后加01,02吗,如一级1001,那二级就是100101,100102
公司2020年成立,章程中约定2026年12月31日前成立,现在是必须2026.12.31之前缴足吗,有没有办法试用3年过渡+5年期限
请问:工会经费一个月申报一次,这个月怎么没有了?
问一下老师,亏损企业前期利息发票都没开,但是做账了,现在怎么办比较好
我想问一下,收汇情况表,对应报关单收汇,是以报关单出口的那天的日期为依据计算的退税人民币吗?还是以月初1日的汇率计算的人民币
老师,货款如下发票,他有备注可以汇个人?
我们小规模,进一台设备一万多,卖出去一百万,合理吗?
老师好,我们公司有笔材料款,预付款是个人微信垫付,后期尾款是对公转账,个人微信垫付可以记作是现金支付吧
河北在山东注册一个分公司 分公司接收的发票 税可以在河北使用吗
老师,五年是按机器设备还是按电子设备折旧的?
你好 生产经营用的工具器具
收到,谢谢老师!我还想问一下,23年一般纳税人六税两费有什么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还可以减半
小型微利企业减半政策不是截止到22年12月31号吗?
不是 看政策吧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3-1 打印本页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收到,谢谢老师!
不用客气 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