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营业外支出”税前扣除,但这笔支出必须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即可以作为费用扣除的支出,必须是用于获取经营收入的费用或者合法的经营支出,也就是说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的“营业外支出”,必须是合法的,合理的,与企业营业有关的支出,以及可以确认和证明的支出。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收取的押金没有开具发票,且不退还,不能证明这笔押金是合法且与企业营业有关的支出,因此不能用于扣除企业所得税。
拓展知识: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计算缴纳时,可以在税前扣除多种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劳动费用、营业费用、税费、无形资产折旧、坏账损失等。但由于每种费用的定义和扣除要求都不尽相同,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前扣除费用时,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费用的扣除合法、合理,以免遭到相关税务机关的处罚。
老师,押金收不回来没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我们公司办理门卡交的押金,对方说退房时只能退一半,那我们支付的另一半押金需要开发票么,现在只有收据能否入账,计入营业外支出税前扣除么?
对方收取的押金不退还给我方,也不开具发票,因为联系不上了,此项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的话,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吗?
老师,请问我们2022年发生一笔客户对我们进行的违约金罚款,对方只开了收据给我们,做在了营业外支出中,请问这一笔支出可以在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吗?需要调出吗?谢谢
老师,我们卖给客户货物,票已开,钱收不回来,我们做营业外支出,但这笔在汇算清缴需要纳税调整,如果有给对方的起诉书 就可以做税前扣除吗
我公司多开了发票,也确认了应收款,对方不愿意红冲,双方协议免除多开发票金额的债务,我公司做营业外支出,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