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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建筑劳务公司,当收到劳务费时,可以公转私把劳务费在转给相对应项目负责人吗?以代发工资的名义,因为工地上很多工人是走现金,需要负责人去支付这笔钱

2023-01-28 19:0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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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8 19:21

在建筑劳务公司收到劳务费时,不可以公转私把劳务费转给相对应项目负责人,以代发工资的名义。这在建筑工程和劳务行业中不符合规范,也不符合劳务合同规定。工地上很多工人走现金,需要负责人去支付,但负责人须在支付劳务费时遵循劳务行业规范,既要把现金劳务费支付给建筑劳务公司,又要及时开具和写入劳务合同,只有通过这个程序把劳务费正式用工资的形式支付给建筑工人,才算合法支付。
此外,如果负责人使用现金支付给建筑劳务公司和工人,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负责人也可以获得税收减免。此外,负责人还要保证劳务公司支付给工人的工资是合理的,并且定期核查员工的工资,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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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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