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那你12月份的工资申报了没有,如果没有申报的话,填写的是12月份儿加上一月份的合计。

请问我们之前报税是2月份申报1月份发放的12月工资,那我们在1月份的时候提前发放了1月工资,那这个1月工资,是要在2月份一起申报个税,还是等3月份的时候再申报?
你好,老师,请问一下,我们现在3月份是刚发1月份工资,然后个税是按收付实现制的,那4月份去申报3月份收到1月份工资的个税,那问题来了,申报个税是按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还有4月份去申报收1月份的工资,那个税这个要什么时候去扣
老师,10月份的工资12月份发放的,意思是11月份没有实付工资,那我申报11月份的个税怎么申报呢?是零申报呢?还是按计提的申报呢?如果11月零申报了,在12月份实付了10月份和11月份的工资,那在1月份是要报2个月的个税吗?
老师,我们1月份发了12月和1月当月的工资,现在2月申报1月份的工资,我们现在申报是按两个月的申报还是?因为个税是按收付实现制,发工资的次月申报个税,我们十二月份工资是零报
老师 现在申报所属期1月的个税 ,1月没有发12月的工资 ,2月份才发12月份的工资,那我现在申报1月份的个税是报0还是报12月的工资?
老师好,年终结转怎么操作?
我公司属于事业单位投资的企业,现资产清查发现了一批几十年前的建筑物没有入账,现在已重新评估了价值,要求入账,要怎么处理,我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但是又不能做到营业外收入。
有个问题我不懂怎么计算,比方说企业开票30万卖货,80万加工出去,客户说材料比是70%,为简化问题,卖货100%-70%=30%剩余就是人工成本,然后该企业既有生产,也有纯加工。加工成本占比假设100%,问,估算需要的成本,就是30×70%需要开材料票回来,80×100%,就可以告知客户缺多少材料,多少人工。 那么问题来了,实际结转货物成本的时候,需要分一部分人工,生产成本-人工,过去,那么加工这块我知道80×100%,,,但是结转货物成本的时候我不知道成本结转表会取用我多少人工过去。我这80×100%人工,放生产成本-人工的,材料那块人工,也是放生产成本-人工,那我不知道每次结转会用掉我多少人工啊,我就没法提前估算货物部分除材料,剩余人工需要多少。怎解?
老师你好,请问一下,我司现在开票额度没了,现有一张发票急着要开,想先红冲一张本月开具的普票,(该普票已给客户,客户已付钱)等过几日我司开票额度增加后,再重新开一张普票给该客户。这样的操作是否可行,有没有需要注意的事项?
老师,滴滴平台的营收是按照顾客下单的金额全额申报收入吗?
什么合同?之前签的是代账合同。因为2018年到现在都是她们在做账。
老师好,公司购入自产自销免税农产品10万,那该怎么入账呢
招刚毕业的大学生,公司有补贴吗?
评估机构,问我们未来3~5年财务预测模型收入,成本,利润,现金流的核心假设? 他说这个话是什么意思?什么核心假设是想让我干嘛?
子公司一般是独立核算吗?
在1月申报12月份的时候,已经零报了。个税政策不是实发工资的次月申报吗?那我这个月把两个月的一起申报,我大概算了一下,工资都在实习期不高,所以个税就2元左右。 但我们专管员给我同事说分开报,改12月申报的,我怎么想都感觉不对
你好,应该是发放的,次月申报个税是收付是限制的。
不对的,专管员的这个做法不对。
已经严重怀疑我自己了,专管员说我们太死板了哈哈,让我同事去修改12月申报的个税,
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次月15日内办理申报。 2、如果扣缴单位前期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存在“当月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当月申报并缴纳”的情况,那么就需要将扣缴申报期限调整为支付所得的月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办理扣缴申报。 3、如果没有按照税法规定期限申报,当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新税制及专项附加扣除实施时,扣缴单位申报期限有差异,就会产生数据归集交叉,对纳税人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有所影响。
这个都有具体的规定的,可以让他看一下这个。
谢谢老师。算了随她们整吧!我想着你实发工资次月申报两个月的,个税也就两块,到时候个税汇算清缴也可以退。正常按政策操作,居然被说死板,她们想怎么弄就怎么弄吧,我自己清楚就可以了。麻烦老师了谢谢
可以的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