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对的 要有日期才可以的

2018年2月18日,甲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付乙公司并授权补记相关事项,乙公司于2月20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请问,该支票的出票日期是哪天,提示付款期限到哪天?
8.29大题1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于2021年2月1日根据合同开出一张3个月后到期的商业汇票,经丙银行承兑交付给乙公司作为预付款。乙公司收到汇票后,于2021年3月10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以偿付债务,但没有注明背书日期。丁公司收到汇票后,因疏忽直到2021年5月20日才向丙银行提示付款。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没有注明背书日期,该汇票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2)丁公司提示付款的日期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3)如果丁公司不慎遗失票据,可以采用哪些补救措施?
4.甲受乙欺诈,开出一张以乙为收款人形式要件具备的汇票。乙为清偿债务,将汇票背书给丙。问:(1)该汇票是否有效?为什么?有效2)丙是否享有票据权利?为什么?有,对价(3)如果甲在出票时未写明出票日期,该汇票是否有效?无效,出票日期是绝对记载事项(4)如果乙在背书时未写明背书日期,其行为对票据有什么影响?没影响,背书日期是相对记载事项汇款有效,理由是:甲受乙欺诈,是可变更或撤消的民事行为,丙是他们之间善意取得第三人,所以,丙是否享有票据权利。
4、甲受乙欺诈,开出一张以乙为收款人形式要件具备的汇票。乙为清偿债务,将汇票背书给丙。问:(1)该汇票是否有效?为什么?有效(2)丙是否享有票据权利?为什么?有,对价(3)如果甲在出票时未写明出票日期,该汇票是否有效?无效,出票日期是绝对记载事项(4)如果乙在背书时未写明背书日期,其行为对票据有什么影响?没影响,背书日期是相对记载事项汇款有效,理由是:甲受乙欺诈,是可变更或撤消的民事行为,丙是他们之间善意取得第三人,所以,丙是否享有票据权利。
2017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10万元货物,约定采用支票付款方式,甲公司收货后于3月11日签发一张以其开户行P银行为付款人的转账支票交付给乙公司,并授权其补记相关事项。3月15日,乙公司为偿还所欠丙公司的劳务费,将支票金额填写为10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但未记载背书日期。3月16日,丙公司将该支票转让给丁公司,3月17日,丁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丁公司于是行使追索权向乙公司提示付款以实现票据权利,乙公司表示拒绝。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1)签发支票时必须记载的事项有哪些?(2)结合上述资料,具体说明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哪些?(3)甲公司签发支票时可以授权补记的事项有哪些?(4)该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截止日期是哪天?简要说明理由
一般纳税人,暂估没有明细, 1、借 原材料-暂估,贷 应付账款-暂估, 来票直接 2、借 应付账款-暂估,贷 现金/银行 不考虑有没有明细,这样1、2、分录对吗?然后考虑明细的话,这样有风险吗,指的是风险
老师,请问下,我们公司,基本上天天往一个不是名义上的股东老板的名字办的银行卡,转钱,作为备用金花,一天有的时候一万,有的时候几万,有啥风险吗?
2025年财务报表,现在还能更正重新申报吗。跨月啦。还有企业所得税表格能一起更正吗
老师:我公司给供应商提供设计图纸,但是不提供材料,供应商自己提供材料和加工服务,把商品加工好,我公司买入供应商的产品,我公司跟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还是委外加工合同?
老师。请问一下外贸公司问题。如果我2026年1月,2月,3月有出口货物,每个月都有做销售收入的账,但我是要到5月份一起做出口退税,请问勾选退税发票是5月份做出口退税时一起勾选退税,还是先每个月做勾选退税。
老师,现在做的商贸的账,请问餐饮业的账和商贸差别大吗?简单介绍一下实操思维,谢谢
一般纳税人暂估材料,没录明细,那么来票以后,录了明细,怎么冲。前提是来票金额未必对上估的,其次是很多笔,很多个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关于劳务派遣税率是多少?
老师,新成立不久的公司接的订单合同税点是1个点,已经发货但是还没开票,这时我们也把公司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了,那后面给他们开票怎么开呀?
请问老师,临时停车开具经营租赁的发票,这个需要申报印花税么
如果没有写日期呢? 没有写日期的话 背书日期是到期日前背书 就是未记载日期 到期日前背书 那就是到付款日期的头一天自动背书吗?
这个日期是背书日期 背书人没有写背书日期 那被背书人就不可以转让背书是吗?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的哦《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29条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这样的规定,是基于保护被背书人权利的考虑。因为汇票到期日以后再背书,是无效背书。背书是一种票据转让的行为,汇票到期后,只能在提示付款期内(10日)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再也不能背书转让了。 对于没有记载背书日期的背书,为了保护被背书人的权利,法律规定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这样,虽然背书没有日期,推定为在汇票到期日前的背书,视为有效背书。
老师 我没有懂到期日前是什么意思 到期日前就是到期付款日的头一天是不?
如果第一手的背书没有写背书日期 转让给被背书人 还没有到 到期日 那这个被背书人可不可以背书转让给下一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