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收入时间也是按报关单日期 一般按这个 还有的企业按照开发票的时间。
老师您好,请问贸易型出口企业(只外销无内销),收入和成本如果确认,收入是根据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确认呢还是根据收汇的日期?收入金额是根据报关单的金额来确认吗(因为收汇有时候存在尾款未收到)然后成本是在收到供应商开出的进项发票确认吗?
老师,我们的报关单,出口日期是6月15号,开具增 值税普票日期为8月10日,做主营业业务收入的时候是按出口日期做,还是按开具发票时做呢,确认收入的时间,是按6.15日,还是8月10日呢
老师好,对于增值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时间段有些模糊,企业的工程工期都是超过1年,合同约定了分期付款时间点,我的企业所得收入就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点确认收入,即使款项没收到也要确认,增值税收入也是一样,如果先开了发票,就要按发票金额确认收入,不考虑合同约定的问题,我的理解对吗?
制造业,出口,如合同约定为离岸价FOB确认收入按报关单的出口日期确认收入,如果合同约定为到岸价CIF,确认收入时间也是按报关单日期还是按客户收到货到岸日期确认?
制造业,出口,如合同约定为离岸价FOB确认收入按报关单的出口日期确认收入,如果合同约定为到岸价CIF,确认收入时间也是按报关单日期还是按客户收到货到岸日期确认?还有的说按银行收到钱的日期确认收入?
老师,8月的工资,9月发放,10月申报个税是申报8月的工资么?
老师,我们企业从来都没有申报过工会经费,这个月税务系统直接弹出一张通用申报工会经费申报表需要填,填报起止时间是7月到9月,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填呢?就按照上面提示的月份,只报这个季度的?
你好,我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有二级科目,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需要填写至计入成本的职工薪酬吗
如果提前付给员工3万,个税能分摊每月5000申报吗?是不是不可以了
老师,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改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劳务派遣的工资吗?我们的会计把劳务费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了,在填表时用不用把劳务费的金额减掉呢
老师好,酒吧行业现有的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谢谢!
@苏晓燕老师!!那这种情况按你们老师的经验要怎么处理呢?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技术合同还需要申报吗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我只申报另外两个就可以了吗
老师您好,总表如何更新到分表,主要总表有很多合并单元格,导过来保留原格式,表头也有合并单元格,是一个销售表,从多个维度老板想看分表,比如按业务员。
这个不是硬性规定吧?因为有问了一个审计说FOB价按报关单日期,CIF到岸价按客户收到货的日期?还有说按银行收款日期做收入确认。以为账全做错了
你在合同里面是怎么约定的?
合同中没有约定收入,只是说需要付20%定金,80%在开船后60天内付清。每个客户定金禾回款时间不一样
一般销售收入的确认 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摘自国税函[2008]875号《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2.2 不同销售方式收入的确认 2.2.1托收承付 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摘自国税函[2008]875号《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2.2.2预收款 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摘自国税函[2008]875号《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2.2.3销售需安装和检验的商品 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摘自国税函[2008]875号《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2.2.4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 销售商品采用的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摘自国税函[2008]875号《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2.2.5售后回购 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摘自国税函[2008]875号《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2.2.6以旧换新 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摘自国税函[2008]875号《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2.2.7商业折扣 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摘自国税函[2008]875号《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2.2.8现金折扣 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摘自国税函[2008]875号《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2.2.9销售折让和退回 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摘自国税函[2008]875号《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