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应在发票上注明软件产品名称及版本号,且必须与登记证书的相关内容一致.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已登记软件产品的个别模块或子系统时,应在开具发票备注栏中注明相应的登记证书软件产品名称.未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的纳税人,不能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的,应在发票清单中注明. (三)软件产品名称在开票中需要缩写的,可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全称,在货物品名栏目使用缩写.但一种软件产品名称只能使用一个固定的缩写. (四)对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的软件产品,应与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非软件部分分开核算其销售额、进项税额,销售时单独开具软件收入部分发票. (五)对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的软件产品,不能单独开具软件收入部分发票的,在开具发票时按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填列,同时发票备注栏注明包括与登记证书一致的软件产品.按嵌入式软件产品计算增值税退税. (六)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具发票时,可在发票备注栏分别注明软件、硬件部分的销售额.未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的纳税人,不能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的,可在发票清单中注明.

老师,请问下。有关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政策有以下问题: 1.软件A产品有软著,这款产品的销售能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吗? 2.软件A产品有软著,但是我销售软件B产品能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吗?
请问老师,软件企业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开的发票内容、软件所有权等有什么要求?
请问老师,销售软件产品享受即征即退政策,软件产品的所有权是归买方还是卖方?
请问老师,软件企业销售软件,开发的软件知识产权归哪方,可以开13%销售发票,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老师,软件开发企业,销售软件产品,其中集成业务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吗?集成业务就是把两个不兼容的软件变得兼容,不涉及计算机硬件的销售
公司之前有个存折没有挂在账上,存折上有1元的余额,这次贷款的钱进了存折上,需要挂账,这个1元余额怎么做账
老师,商贸型出口退税,进项可以退税,这个可以退税的抵扣联要单独装订一本吗
5年前的交易没开发票,现在对方要求开,可以拒绝吗
我面试了一个军工财务,但是这家公司呢,他工资开的不错,但是我去了要理3年的账,也就是他们现在一个是要搞军工审价,还有一个就是要用成本加成法嘛。所以要把原来他们有些成本全都记研发费用,就是为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以要把研发费用和生产成本给区分开。这是第一点。第二点,这个公司原来没有搞过即征即退,都是嵌入式软件。现在要让我把它手动分开,要把三年的账重新理了,因为他们算下来搞即征即退还能退个50万,嗯。第三个就是他们感到高企复审了,所以他们研发费用的占比也必须要达到高企的标准。所以就让我进去起到一个调账的作用。我就不知道我能不能调出来
公司之前有个存折没有挂在账上,存折上有1元的余额,这次贷款的钱进了存折上,需要挂账,这个1元余额怎么做账
附着在厂房上的设备,可以计入房屋的价值中吗?请老师指点。
其他应收款和应收账款,这两个科目有什么主要区别,分别用于归纳什么业务?
公司之前有个存折没有过上,上门有1元的余额,这次贷款的钱进了存折上,需要挂账,这个1元余额怎么做账
请问老师,公司是贸易公司,买的货还需配备其他零件附件,那购买了配件附件安装到主货上发走,没有开出去配件的发票,会有风险预警吗?
老师我们外贸公司只有一个人在缴纳社保,这个人一定要是业务员吗,是不是每个税局的规定不同
软件的所有权归哪一方可以退税老师?
你好; 1.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著作权属于委托方,不征收增值税?
你好;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