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老师,新年好!问下加计抵减政策今年还能用吗?
老师,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请问企业2020年认证进项税3万,但是20年没有收入,所以20年不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1年和22年符合加计抵减政策,且今年把21年和22年的声明都申请通过了,请问,我在做加计抵减的时候,20年的那3万进项税额能加计抵减吗
老师,请问23年还有进项税加计抵减政策吗
老师,您好,制造业可以享受进项税加计抵减的政策吗
您好,老师,能说下23年进项税加计抵减的政策吗?
个体已开票119390.63,还要开票130000,个税需要缴纳多少,怎么计算
已经开了119390,还要开130000,本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个体本年累计开票不含税119390.63,预计开票130000,税费多少
老师好,房地产开发企业,简易计税,5%,预缴3%增值税,现按照3%,确认收入,后期办房本开发票再2%,可否
蓝公司原注册资本金300万,股东朱老师实缴123万,张老师实缴60万,李老师实缴117万,2023年蓝公司增资到1000万,朱老师持股比例12.3%,润公司持股比例87.7%,700万是认缴的,2024年12月张老师和李老师把股权全部转让给了润公司,润公司应支付给张老师和李老师股权转让款合计约193万,截止到2026年5月已支付股权转让款16万,余177万未支付,润公司的股东是朱老师和朱老师的女儿,朱老师在润公司的持股比例是90%,朱老师的女儿在润公司的持股比例是10%,朱老师对蓝公司间接持股78.93%,如果2026年6月蓝公司给股东朱老师和润公司分红,应该按照什么比例?
老师,请问个税申报去年年底是7人,然后去年年底无人缴纳社保,只有3-7月有人缴纳,分别是3月2人,4月2人,5,6,7月各1人,请问工商年报参保各险种人数和单位缴费基数怎么填?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无票的正常支出可以对公转账吗?无票支出对公转账会有税务风险吗?
老师您好!请问有暂估成本的说法吗?
蓝公司原注册资本金300万,股东朱老师实缴123万,张老师实缴60万,李老师实缴117万,2023年蓝公司增资到1000万,朱老师持股比例12.3%,润公司持股比例87.7%,700万是认缴的,2024年12月张老师和李老师把股权全部转让给了润公司,润公司应支付给张老师和李老师股权转让款合计约193万,截止到2026年5月已支付股权转让款16万,余177万未支付,润公司的股东是朱老师和朱老师的女儿,朱老师在润公司的持股比例是90%,朱老师的女儿在润公司的持股比例是10%,朱老师对蓝公司间接持股78.93%,如果2026年6月蓝公司给股东朱老师和润公司分红,应该按照什么比例?
老师,请问新注册的企业,认缴出资期限为5年,请问具体是从几时开始实行的?几时注册的企业采用此法条?
您好,老师,生产性服务业的生活服务5%与生活性服务10%有什么区别吗?能举个例子吗
你好 ;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您好,老师,其中四项服务中的生活服务您能举几个例子吗?我总是跟10%的不能区分
你好; 你要看你业务内容; 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这些业务内容都是按10%加计扣除的 ;其他的现代服务符合 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 这部分是按照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