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中午好
老师 法律行为对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影响是由意思表示决定的这句话的法律行为和对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影响是什么意思
如果民事主体旨在发生民法效果的意思表示不满足民法的相关规定,那么其行为是不是一个民事法律行为? 谢谢
如果民事主体旨在发生民法效果的意思表示不满足民法的相关规定,那么其行为是不是一个民事法律行为? 谢谢
《民法典》第129条规定:“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下列关于该规定中的“事实行为”特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事实行为仅在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 B.事实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 C.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D.事实行为能引起民事权利的发生,亦能引起民事权利的变更或者消灭 E.事实行为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正确答案 : A,C,D 【知识点】民事法律事实 答案解析 : 选项BE: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旨在按照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相应民法效果。 问题:选项A不理解麻烦老师举例一下
下列关于意思表示生效时间的说法中,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A.单方法律行为中,当事人意思表示完成,民事法律行为成立 B.定金合同属于非要物法律行为 C.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D.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样态 答案解析 : 选项B:定金合同属于要物法律行为。 问题:B 选项没他没听懂 什么叫要物行为
教师,您好,缴纳工会经费时,要用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吗?可以,直接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贷,银行存款吗?
老师,企业所得税年报,2023年盈利标红“使用境内所得弥补”2922815.17,应该要弥补掉标黄的2922815.17-150237.17-2965273.41=193295.41,如果2024年再盈利的话,2024年的利润-193295.41吧?为什么表上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是150237.17+2965273.41=3116110.58,这个金额2023年的盈利不是已经抹不掉一部分了吗?
公司成立日期是2022年12月,2023年1月注册税务,2023年没有22年的所得税汇算,但是2022年12月有本年利润亏损5万,由于没有22年汇算表,在23年汇算表里有一个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里没有22年亏损的5万怎么办?
老师 请问个体户每个月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出口贸易,4月末美元账户1万美元,5月1日转人民币账户,4月末怎样处理,分录怎样做。
法人可以向公司借款现金5万元吗
25年税务稽查抽到我们公司了,请问需要查几年的帐
公司不经营,以前还欠了员工工资,领导一直说还发,不会欠着吧。那这样需要纳税调增吗
合同权利转让,债权转让要经过债务人同意吗
初级考试有几套试卷呀?
意思表示指的是企图发生一定的司法上效果的内心意思,
意思表示的类型 (一)明示和默示 1、明示。明示是使用直接语汇实施表示行为。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即口头语言形式。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即书面语言形式,主要指文字(文件、信函、电报)、图表、照片、技术工程用图、电子数据等形式。书面形式又分一般书面形式和公证、登记等特别书面形式。公证形式即以公证书对民事法律行为加以证明的形式。 2、默示形式。默示形式是含蓄或者间接表达意思的方式。 (1)推定,即行为人用语言外的可推知含义的作为间接表达内心意思的默示行为。 (2)沉默,即行为人依法或者依约以不作为间接表达内心意思的默示行为。 (二)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向相对当事人作的意思表示,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有相对人时,如果意思表示达到相对人有传递在途时间,则该意思表示以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自完成时生效。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还可以作进一步的划分: 1、对特定人的表示和对不特定人的表示。须以特定人为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是对特定人的表示。无需向特定人实施的意思表示是对不特定人的表示。区分的意义在于须以特定人为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对于非特定人不生效。 2、对话表示和非对话表示。有相对人的双方表示,依其相对人是否处于可同步受领和直接交换意思表示的状态,而划分为对话表示和非对话表示。口头或者打电话直接订立合同是对话表示;相反,通过信函交往或者经使者传达而订立合同,则属非对话表示。区分的意义在于,非对话表示,意思表示有在途时间,而对话意思表示则无,法律对两者保时生效、撤回的规定不一样。
举例,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是由当事人意思表示决定,如催告、拒绝要约等
下面这段您也可以理解一下: 1)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照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为。即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没有真实意思表示,该行为就不算是法律行为。 2)意思表示不等于法律行为。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两个或数个意思表示;实践性法律行为的成立,除了意思表示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 3)单方、诺成性法律行为的成立,意思表示等于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