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是分录是吧

3.2020年1月3日甲公司支付土地转让款20000万元,取得10年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当日,甲公司将其出租给乙公司,每年收取租金4000万元,会计上将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成本模式计量。2021年1月1日,鉴于该土地使用权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甲公司将其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已知2021年1月1日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21600万元,假设按照税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应按10年平均摊销。(1)计算2020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确定是否会形成暂时性差异。(2)计算2021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确定是否会形成暂时性差异。
3.2020年1月3日甲公司支付土地转让款20000万元,取得10年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当日,甲公司将其出租给乙公司,每年收取租金4000万元,会计上将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成本模式计量。2021年1月1日,鉴于该土地使用权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甲公司将其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已知2021年1月1日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21600万元,假设按照税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应按10年平均摊销。(1)计算2020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确定是否会形成暂时性差异。(2)计算2021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确定是否会形成暂时性差异。
3.2020年1月3日甲公司支付土地转让款20000万元,取得10年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当日,甲公司将其出租给乙公司,每年收取租金4000万元,会计上将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成本模式计量。2021年1月1日,鉴于该土地使用权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甲公司将其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已知2021年1月1日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21600万元,假设按照税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应按10年平均摊销。(1)计算2020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确定是否会形成暂时性差异。(2)计算2021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确定是否会形成暂时性差异。
3.2020年1月3日甲公司支付土地转让款20000万元,取得10年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当日,甲公司将其出租给乙公司,每年收取租金4000万元,会计上将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成本模式计量。2021年1月1日,鉴于该土地使用权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甲公司将其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已知2021年1月1日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21600万元,假设按照税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应按10年平均摊销。(1)计算2020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确定是否会形成暂时性差异。(2)计算2021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确定是否会形成暂时性差异。是全部题目
3.2020年1月3日甲公司支付土地转让款20000万元,取得10年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当日,甲公司将其出租给乙公司,每年收取租金4000万元,会计上将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成本模式计量。2021年1月1日,鉴于该土地使用权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甲公司将其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已知2021年1月1日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21600万元,假设按照税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应按10年平均摊销。(1)计算2020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确定是否会形成暂时性差异。(2)计算2021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确定是否会形成暂时性差异。
请教一下,筹建期物资入库了,就一定要上金蝶账吧
一般纳税人,建筑业,收不回来的应收账款是价税分离后转收入吗?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一定要设立账吗?
在做第一张凭证工行银行明细时候收到100万,其中互转60万到建行账户,借银行存款工行100万,贷60万这个是转建行,工行余额是40万。做第二张凭证是拿到建行明细收入120万,支出100万,这个时候我又做凭证是借银行存款建行120万,贷工行60万,这个时候工行就不对了。我应该怎么做
老师,报税的账我要收集回单,原始凭证啥的给代账公司,那我自己做的内账还需要原始凭证吗?或者内账都需要做什么
老师,个税工资申报扣除三险,工资按现金发放,社保按公户发放,这分录怎么写
你好老师,商贸公司主营材料加运输服务税负应该按多少计算
公司的项目账做辅助账怎么做
老师,电子税务局系统为啥申报总显示比对不符,我看别的会计也反映都是这种情况,请问咋回事啊?
2月份交了1月份开的专票增值税那一月份的帐要计提增值税及附加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