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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 长投中,成本法转权益法,就是 持股比例超过50%的,减少投资到50以下20以上,对吧 那会计分录的话,是先全部做卖出处理, 再按照公允价值 购进处理? 比如说,A公司持股B公司60%股份, 现在减持20%,剩下持有B公司40%的股份,当时购入成本1000万, 现在B公司的公允价值5000万,这个怎么做会计分录呢
甲公司是2019年由A、B、C股东以2:1:1的比例出资4000000元建立,2022年有D股东希望加入。此时甲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000000元,D股东拟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5,按照该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以货币资金出资。写会计分录
甲公司是2019年由A、B、C股东以2:1:1的比例出资4000000元建立,2022年有D股东希望加入。此时甲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000000元,D股东拟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5,按照该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以货币资金出资。写会计分录
老师好,甲企业在2020年投资A公司600 万元(A公司是持股平台),甲企业占A公司60%的股权,借:长期股权投资600贷:银行存款600, 2021年A公司将手上持有的股份卖掉80%,赚了1200万元,分配给乙720万元,并将投入时的600万元的60% 480万元也汇给了甲,甲企业在2021年的会计分录如何做?甲企业的收入和成本怎么做?能一次性抵掉600万元成本 吗?
(1)甲公司与A公司同属于M集团,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000万元,取得A公司股权60%,A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4500万元(2)2021年度,A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3)2021年末宣告分派现金股利500万元(4)2022年2月3日,收到现金股利(5)2022年A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加了200万元。(6)2023年甲公司出售全部长期股权投资,价款为1600万元逐笔写出会计分录
老师,我们是供应链企业,专门给大学食堂配送蔬菜和肉。我想问一下,项目上4月份有一天去学校询价,用的是某个员工的车子,领导说是给那个员工100元,相当于是那一天的加油补贴吧。我们是5月份发4月份工资,这个100元我可不可以做在4月工资表里,给这个员工以加油补贴的形式发给他?不过这个加油补贴,只是那一天的,不是每个月固定的补贴。这种情况不经常发生,是偶尔发生的,偶尔会用到员工的车子
老师,我们是供应链企业,专门给大学食堂配送蔬菜和肉。我想问一下,项目上4月份有一天去学校询价,用的是某个员工的车子,领导说是给那个员工100元,相当于是那一天的加油补贴吧。我们是5月份发4月份工资,这个100元我可不可以做在4月工资表里,给这个员工以加油补贴的形式发给他?不过这个加油补贴,只是那一天的,不是每个月固定的补贴。这种情况不经常发生,是偶尔发生的,偶尔会用到员工的车子
老师 请问4月份员工个税已申报,现在发现有个别错误,个税申报还能更正吗?
请问老师民间非盈利组织需要调账,可是没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那我要怎么做用什么科目呢
为啥调整以前年度的收入计入收入科目,而不是计入以前年度损益科目?
@董孝彬老师你好,有中级问题请教
老师您好,请问做新电池销售,如果实施以旧换新的方式,或者以租赁电池的方式可以合理的避开开票吗?谢谢
老师,监管会计是干啥的呀?
老师,我们是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公司没有车辆,找个人司机代运,我们给他们加油,发工资。 现在加油费占收入的73%,税局要求我们写情况说明,请问这个要怎么写好!
抖音来客明细在哪里查看。
一样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确定吗?就是不对应长期股权投资也行的是吗?
这个我有些不确定哈,怕误导你,我明天查一下资料哈,见谅
早晨!麻烦查到资料告诉声,谢谢
还是计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按比例取得红利只是常规没有约定的情况
那我投资收益多出的部分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了吧?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2013年5月13日对类似问题的答复中认为,法人股东取得的不按出资比例的分红收益,只要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的规定,都可以免税。但江苏省常州市地方税务局2013年在对类似问题的答复中认为:企业的法人股东实际分得部分和按比例分得部分的差额应视同投资成本的收回,减少股东的投资成本。 实践中也有人认为,企业法人股东实际取得的超过出资比例的部分应视为其他股东将应按出资比例收取的部分分红捐赠给该股东,应并入该股东的应税所得计算纳税。
也就是你可以视为成本的回收,也可以视为其他股东的捐赠
冲减投资成本的处理方式,实际是减少了股东投资成本的计税基础。股东在日后转让该股权时,其应税所得(如有)会相应增加。按照冲减投资成本的税务处理方式,居民企业取得的超过出资比例的分红收益相当于是获得递延纳税的待遇,将该收益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递延至股东下次转让该股权时。获得超过出资比例分红收益的股东实际并未享受免税的优惠待遇。将股东按约定取得的超过出资比例的分红收益视为捐赠的观点,还忽略了该股东可能对公司作出的无法用实际出资量化的超额贡献。 因此,我们认为法人股东取得的超过出资比例的分红收益仍应被认定为免税收益。
捐赠就得交税,视为成本回收的话,会形成递延
老师,可以理解成超出部分不用交企业所得税是吗?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贷:投资收益。是吗?
没有捐赠
目前可以先不交,但是只是形成了递延,等出售长投时候可扣件的初始投资成本少了,相当于还得把这部分交上
这个只是政策解读,最好再咨询你们税务专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