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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找乙公司建一个小木屋(纲结构基础,面铺板子)已建好投入使用,用于销售房、,共5万已支付,请问直接做固定资产可以吗,折旧年限多少?折旧计入销售费用可以吗?
油卡充值可以用其他应收款吗?不用预付账款 冲了5000元
袁老师,下午好[玫瑰],打扰您啦。请教您两个问题: 1.请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在(200几十万)-300万之间属于临界点,200几十万具体是多少呢?会引起税务关注么。会让企业写说明还是让企业自查呢? 2.退税金额无论大小都要写说明么?还是退税超过多少钱才写说明呢?
甲单位汽车维修企业,我们的保险公司直赔款,是客户定损后直接由保险公司支付给我们的保险理赔款,就是还没发生维修业务钱先付给我们,是这部分款项,您看这个款项是放在哪个科目比较合适,是否需要先交增值税,新增值税法没有劳务,都合并到服务了,收到钱是否预缴。
甲公司找乙公司建一个小木屋(纲结构基础,面铺板子)已建好投入使用,用于销售房、,共5万已支付,请问直接做固定资产可以吗,折旧年限多少?折旧计入销售费用可以吗?
老师,您好,我们是软件企业,在清理公司内部系统2024年-2026年4月的所有软件产品的未交付数据为513万,但财税软件账上还有1000万左右,预收账款没有冲销,2024年账上申报了2027万,这一整年均为A公司自己收款,给客户开发票,2025年账上申报了1219万,这年是B公司作为A公司最大的软件代理商,代为收款,因软件与B公司其他课程产品合并售卖,发票为B公司开具,按双方结算比例直接结算,B公司将结算款转给A公司,A公司再开发票给B公司,目前情况如下:已收钱但还未交付的客户部分会有开发票需求,目前收入确认是按B公司当月的软件交付数据按结算比例结算给A公司,,再减去A公司当月开票情况,差额部分申报未开票收入去冲销A公司的预收账款,请问这种方法是否正确,请提供一份清晰明朗的处理办法,感谢
银行预扣贷款利息,没收到票时怎么做分录
2026年新增值税法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申报增值税可以按照1%还是2%呢
老师,外购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增值税进项是要转出的是吗?但是之前没有进项转出,现在有什么补救的方法吗?产品主要是监控设备之类的,,还有一些电线电缆的。
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原材料螃蟹加工成冻切蟹,采购和销售的账务怎么做分录?
一样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确定吗?就是不对应长期股权投资也行的是吗?
这个我有些不确定哈,怕误导你,我明天查一下资料哈,见谅
早晨!麻烦查到资料告诉声,谢谢
还是计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按比例取得红利只是常规没有约定的情况
那我投资收益多出的部分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了吧?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2013年5月13日对类似问题的答复中认为,法人股东取得的不按出资比例的分红收益,只要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的规定,都可以免税。但江苏省常州市地方税务局2013年在对类似问题的答复中认为:企业的法人股东实际分得部分和按比例分得部分的差额应视同投资成本的收回,减少股东的投资成本。 实践中也有人认为,企业法人股东实际取得的超过出资比例的部分应视为其他股东将应按出资比例收取的部分分红捐赠给该股东,应并入该股东的应税所得计算纳税。
也就是你可以视为成本的回收,也可以视为其他股东的捐赠
冲减投资成本的处理方式,实际是减少了股东投资成本的计税基础。股东在日后转让该股权时,其应税所得(如有)会相应增加。按照冲减投资成本的税务处理方式,居民企业取得的超过出资比例的分红收益相当于是获得递延纳税的待遇,将该收益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递延至股东下次转让该股权时。获得超过出资比例分红收益的股东实际并未享受免税的优惠待遇。将股东按约定取得的超过出资比例的分红收益视为捐赠的观点,还忽略了该股东可能对公司作出的无法用实际出资量化的超额贡献。 因此,我们认为法人股东取得的超过出资比例的分红收益仍应被认定为免税收益。
捐赠就得交税,视为成本回收的话,会形成递延
老师,可以理解成超出部分不用交企业所得税是吗?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贷:投资收益。是吗?
没有捐赠
目前可以先不交,但是只是形成了递延,等出售长投时候可扣件的初始投资成本少了,相当于还得把这部分交上
这个只是政策解读,最好再咨询你们税务专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