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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基数:每一年我们都是按照上一年度个税系统里完整年度属期工资申报的,因为都是次月发放,比如说:属期25.1-12月实际就是24.12-25.11月的工资,但是发放月是25.1-12月,您能理解吧?社保基数就是按照这个算的申报,会计成本也是按照这个全部计入25年度的,25.12月的工资就记入了26年度了,我就想问下,这个有什么大问题?也不存在虚假申报,就是一直都是这么申报的,完整的12个月的工资算的月均呀,税务对比数据不也是跟个税系统比对吗?

2026-01-11 22:1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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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1 22:17

你好,你们申报系统不是完整的会计年度,跨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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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申报系统不是完整的会计年度,跨年了
2026-01-11
您好,正在回复题目
2026-01-11
你好,是所属期2月份到次年1月份的。因为你申报个税的时候,这个所属期它是发放的,次月才申报个税呀。 或者账上所属期计提的1~12月份。
2024-09-04
您好,是的,按照上年平均工资计算的
2025-01-01
你好,我觉得你应该按自然份1-12月的工资计算月平均公司,这样才能与个税系统对应上吧
20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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