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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是农办非盈利养老院 ,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权责发生制2021年度11月份发生捐款业务,款支出了 ,但是慈善机构发票 2022年4月份发票回来,做账时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发票在2022,4月份回来时我把发票直接粘贴在2021年度捐款支出业务后面了,审计报告显示不合规,今年我该咋么调整?

2023-04-02 19:3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4-02 19:47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捐款业务应该在发生时反映在财务报表中,与发票的到货时间无关。因此,您需要将发票调整到正确的会计期间中。具体来说,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调整: 在2022年4月份收到发票时,先将其记入未付账款或暂记款科目中。 在2021年度结账前,将这笔未付款项或暂记款项调整为当期的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 然后,将该笔支出从原来的银行存款和其他支出科目中删除,并记入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中。 在调整完成后,您需要重新编制财务报表并提交审计报告。同时,建议您与审计师沟通,以确保调整符合相关法规和准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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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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