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哦。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三条所称“研发活动发生费用”是指委托方实际支付给受托方的费用。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我们公司是计算机技术运营公司,现在一部分业务是接收委托方开发他们需要的软件应用等,那我们在研发这个产品时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吗?分录该怎么做?
请问老师,我公司属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主营软件产品销售。外聘研发公司为我公司研发软件,我公司支付费用,该软件的所有权、著作权(已申请下发了)归我公司,我公司无研发人员,纯属外聘团队为公司研发软件。 我的问题是,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是否按如下政策操作呢?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3.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我公司是商贸公司,经营范围如下:电子产品、智能硬件、通讯设备、物联网信息系统、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与技术服务;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劳动防护用品、护理用品的批发与零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现在有个产品需要开模定制,我们签订的采购合同分别为设计费,开模费和电子标签。我们到时候也会收到这3项进项发票。那么,我们在签订销售合同的时候,也是分开3项签订的,开具销项合同能否分别开具设计费,开模费和电子产品3个类别吗?
请问一下,我们公司委托别的公司研发一个软件,合同条款这么写属于我们的研发费用吗且合同需要备案吗(本合同所涉及之乙方自有软件,乙方对其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甲方基于本合同对该部分享有不可撤销的永久使用权,且有权销售给对应客户使用;项目中所产生新技术成果的,可形成知识产权的,甲方拥有其知识产权。)
我们公司接受甲方委托开发软件产品,签订的技术协议中有一些是公司自研软件的某些功能,委托研发的成果所有权归甲方,但是甲方性质特殊,不需要做加计扣除之类的,那么我们研发产生的成本,也是可以计入研发支出,做加计扣除吗?
老师请问下,出口美元1000,海运费美元100,保费人民币50,请问收入确认的金额是多少?
老师我们是商贸公司,要外销钢筋、水泥、钢材、农副产品、水果等,关于入关、清关、退税、保税相关知识及流程,有相关的知识点分享嘛
老师,工商公式时填报有个税务栏,那那里是填什么数据的?可以不填吗?
我单位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财政差额补助发放。 4月财政因资金紧张,当月应拨付工资补助30万元,仅实际拨付10万元,剩余20万元原定5月拨付。为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发放,单位自行筹措资金,全额完成了4月工资发放。 但今天财政提前拨付了剩余20万元工资补助款项,按照财政要求,该笔专项资金不允许转入本单位名下任何对公账户,只能存入银行公用工资代发专户,后续分两三个月逐步用于工资发放、消化完毕。 目前存在两个疑问: 第一,银行公用工资代发专户有硬性管理规定,入账资金仅允许留存10天左右,必须按期清零发放,不允许资金长期沉淀。但这笔20万款项,需要在专户存放两三个月才能分批使用完毕,想确认:将财政拨付的专项工资款,在代发专户超期限长期留存,是否属于违规行为?
没有经验,有出纳经验,想做会计是先学实操还是先考中级
老师,之前计提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现在坏账转回,是借:坏账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吗
请问,汽车折旧年限?
请问,个体户,老板雇用了一名员工,员工工资3000元每月,需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吗?
我们A公司现在要投资B公司,投了20万的实收资本,那现在要把股权转给C个人,那我可以直接找B公司把20万从B公司退给A公司吗
请问,长期待摊,期限是指3年还是5年?
那如果甲方只是有使用权呢
研发成果是你们自己的,那就不是受托研发了。
如果所有权归甲方,那我们是计入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还是计入生产成本呢?
看你们收到甲方支付怎么核算。 如 其他业务收入-受托研发收入 则对象 其它业务成本
收入是计入主营业务收入,那发生的费用是计入生产成本还是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然后再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么?还是在发生费用时就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直接入成本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