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只有根据支付回单做账,不能税前扣除
老师,你好,请问一下,我们给员工租房子,向个人租的,房东去代开了房租的发票,同时交了房产税,我们把价税合计的钱一起打给她,那么这个做账应该怎么做呢?
老师好。想问一下公司去年10月份已经付了房租费,发票1月份房东已经开出拿给我们,但是租房合同还没有签,不能确定租房起止时间,那一月份的这笔租房费用我公司应该怎么做账呢?(去年10月付房租时是开收据做成其他应收款)
东老师,有两个公司都在同一个办公室,只是其中一个公司跟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房东也开具了一年的房租发票,这样对于另外一家公司合理税前扣除房租费用是要这两个公司再签订一个租房合同吗?还是只需自己做个房租分割单吗? 关键是一开始是老板一家公司跟房东签的,也开了发票,现在老板又和别人成立了一家公司,老板打算分一半房租给这家公司承担,现在房东是不愿意再红冲那个发票,重新开给两个公司的,那么新公司不入这笔租房费用,内账做进去可以吗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员工租了一套房租金半年8400元,是从公账上打给房东的,他开不了发票,我就用租房合同做凭证附件可以吗?私人开不了发票,房东也不愿意去税务局代开票
1、给项目上的员工租的宿舍,怎么做科目 2、前租赁合同是公司签,还是项目经理签(项目经理是我们员工) 3、房东不提供发票,能公司去代开吗?需要房东提供什么资料给我们,具体到哪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