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是什么?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3%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税款缴纳入库后,再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申请退税。这是一种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 举个例子,当月销售 100 万(不含税)的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抵扣完进项后交了 13 万的增值税,增值税税负为 13%,对超过 3%的部分返还,即退还 10 万,最终增值税税负为3%。 哪些软件产品能够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首先,软件产品是必须自行开发的,非自行研发的软件产品,如外购软件产品、仅进行汉字化处理的进口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双方共有的受托开发软件产品等都不能享受。 其次,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 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例如,智能语音机器人芯片中的语音软件。 审核条件: ① 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② 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如何正确核算软件产品和划分进项税额? 1) 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 必须区分核算软件部分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非软件部分的成本,软件部分才能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能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可以在合同中分别注明嵌入式软件产品价格和硬件产品价格,或者内部明确口径确定硬件产品的毛利率。 2) 同时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和其他产品(外购软件、硬件产品等) 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才能享受即征即退优惠,应单独核算;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也不能享受即征即退优惠。 3) 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软件产品的成本及进项税额应单独核算。 不需分摊的进项税额 ① 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应全部在软件部分进行抵扣 ② 能够划分清晰的,应单独核算软件产品的进项税额 需分摊的进项税额 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如共用的水、电),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需先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填写《无法划分进项税额分摊方式备案表》,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凭证后应补充自制的分摊计算表作为划分依据,例如: 如何计算即征即退税额? 1)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3%-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2) 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3%-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 -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① 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②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③ 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2B10%) 备注:此处的 10%为成本利润率
老师,销售软件即征即退的,合同上是不是一定要有软著权证书号,还是在发票备注上注明就行?
老师,软件销售享受即征即退,是有软件著作权就可以了,还是要到软件协会办理软件产品?
老师,请问下。有关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政策有以下问题: 1.软件A产品有软著,这款产品的销售能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吗? 2.软件A产品有软著,但是我销售软件B产品能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吗?
销售软件即征即退是不是有软件著作权,相关法律条文是怎么说的?
软件著作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税务局备案如何处理,软件著作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流程是怎样的?需具备哪些条件,注意哪些风险点
我们是个体户,做的是布艺,开票金额是35万,交多少印花税和附加税
老师,主管会计和会计主管是一个意思吗?两者有差异吧
购买原材料只有收据,没有发票,怎么入帐?
老师你好,请问看CPA的课程,顺便考中级如何
一般纳税人企业和一个个人,个人欠法人钱,个人把厂房给法人,法人给个人重新盖一个小的厂房,法人盖这个厂房买钢材可以开专票抵税吗?一般纳税人现在签的合同是劳务分包,可以开专票进成本费用里么
老师,汽车行业,有一个赎证,是什么意思?
有人给我打钱显示到账时间会不会到
为何一般纳税人,进项税能抵扣,销项税为何不能抵扣?
老师,同一个物料,采购员一会委外加工回来的,一会外购直接买回来的,可以共用一个品号?我核算成本都懵了,那物料进销存我怎么区分,委外进销存我怎么区分。是不是要建两个不同的品号的
老师,为啥汽车4s店,那个厂家返点,为啥要做到其他业务收入里面去呢?为啥要开6%的服务发票给厂家呢?这是啥操作呢?
财税[2011]10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第三条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是不说对方可以把软著一并转让,这样受让公司再销售的时候可以享受即征即退?
这个文件说的是自行开发的,然后销售会有退税。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这条怎么解读?
这条政策就是说这个业务不交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