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需要的,不用重新开的。

建筑公司,公司所在地安徽项目所在地江苏,23年一月份的时候开了一个外经证,合同日期是23年1月至25年12月合同金额是750万,且一月份的时候已开票240万,一月在江苏税务局已经预缴申报,本月4月份再次开票,本月是不是要在江苏税务局填写预缴申报表,税款所属期是4月一号至四月30号
老师,我4月份开的外经证,合同额填的400来万,预缴开票申报的100万,5月再开票预缴的话还用重新开外经证吗e
老师,同一个项目,第一次开的外经证是发票金额,没有注销,现在要重新开票预缴,是延续用之前外经证还是重新开一张
老师,比如我的合同金额是100万,外经证也开了100万,然后在外经证有效期内必须要把100万预交的税金全部申报缴纳了?都不能延期外经证?如果后期合同有变动结算金额是90万呢,我就预交90万的税金不行?
跨区域建筑,合同价500万,按进度开票,这次进度款100万,那预缴的时候,合同价写多少?第二次进度款来的时候,在同一个外经证再次预缴吗?还是核销第一个外经证,再办第二个外经证,预缴第二次进度款?
那我直接申报预缴吗?
是的是的,直接预缴就行。
直接添加预缴
好的,谢谢
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申报里面申报填写就可以的。
好的,谢谢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