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们单位是什么行业?

A公司准备投资一个项目,有单乙两个方案。甲方案预计年收入1000万,成本费用620万,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由于部分费用超过扣除标准,税前可扣除项目仅为500万。乙方案预计年收入960万,收入中有200万可按90%比例减少计收入,成本费用600--万均符合税前扣除标准,可在税前全额扣除。两个方案使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
某企业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3‰提取坏账准备。 该企业2019年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 000万元;2020年 发生坏账6 万元,其中甲单位1万元,乙单位5 万元,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 200万元;2021年,已冲销的 上年乙单位的应收账款5万元又收回,期末应收账款 余额为1 300 万元。 老师,这个怎么计算19年,29年和21年提取的坏账准备。
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老师,我公司上年度营收7691万,这个怎么去计算呀?
2020年12月1日,A公司购入-条需要安装的生产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生产线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额为130万元;发生保险费为5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请写分录12月1日,经股东会批准,以现金回购本公司股票600万股,每股回购价格为3元。请写分录2020年甲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请写分录
收入2000万,按照啥标准提取安全费,其中1000万按4%,剩余的1000万按哪个标准提取呢?
你好!老师,我进到电子税务系统里,查到取得的发票里,有些费用发票无人来报销,也查不到经办人,要怎么处理呢
一个药品是规格100g*3瓶/盒*360盒/件,但供应商开给我们发票是100gX3X360,这种发票合规吗,购买方可以接受吗
老师晚上好,中级报名网址是哪个呢
老师,你好!给对方单位开具数电发票专票,可以不输入地址和开户行信息吗?谢谢
老师 请问我明天去税务所开通税务登记和税种核定,数电发票,需要带什么资料过去
老师,我想问一下,我们进项票开回来的名称是钢结构(厂家说都是这样开的),但是我们给总承包单位的是成品H形实腹钢柱 Q355B、成品热镀锌钢拉条 Q235B、地脚螺栓 M24、地脚螺栓 M27,这些名称和钢结构是一样的东西,在做结算资料的时候,是用的开票的这些名称,我就想请教一下老师,这种能正常抵扣吗?
我们企业的股东是政府100%持股,有商业用房和厂房给企业用,企业代持这些房产和厂房经营,都已租出去了,产生利润后,分红给政府,有协议,并且我们企业是需要做固定资产的,已入固定资产并每期计提折旧,入固定资产时贷方做的其他应付款,我们现在是把这个其他应付款当递延收益每期做营业外收入?还是把其他应付款转到资本公积?
一个药品是规格100g*3瓶/盒*360盒/件,但供应商开给我们发票是100gX3X360,这种发票合规吗,购买方可以接受吗
老师,员工个人自己买社保,现在公司没有给他买社保,后期他投诉公司不给他买社保,公司还要给他补交? 一开始他,他说自己买,实际没买,离职了,又投诉公司不给他买社保
老师,我们是生产制造业,生产加销售的,现在是按发出的商品确认收入,还是按开的发票确认收入呢? 如果按发出商品确认收入,那后期开发票怎么做账呢
制造业,老师
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收取; 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制造行业也分很多 第十一条【冶金和有色金属企业提取标准】冶金和有色金属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六)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第十二条【机械制造企业提取标准】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35%提取; (二) 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25%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第十三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提取标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0%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 第十四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提取标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