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分红,先要交个税。然后,款项可以再投资的
老师你好!这段话话:“通常,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会选择直接持股的方式,这种持有方式需要合伙人缴纳20%的分红个税。哪怕采用税务筹划,合伙企业可以进行操作的范围也不大。在这个时候如果选择通过合伙企业的方式持有股份或者有限公司来持股,以此争取更为灵活的范围。”最后一句通过有限公司持股,有什么税收优惠?我不太明白。
老师: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范围是,投资、咨询类,他们收到的分红款,可以直接用来再投资么? 如果可以,原因是什么?
合伙企业如果对外投资两家公司A和B, A赢利,B亏损,这样是不是可以用在赢利公司的分红款弥补另一个的亏损? 如果可以的话,原因是什么?
你好老师,我们单位是合伙企业投资了另外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现在这家公司分配股利,合伙企业这个投资是按合伙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税,那么站着合伙企业角度做账我们收到这个分配的股利,就挂往来科目“其他应付款”,然后支付的时候代扣代缴个税冲减往来,这样做账可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