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利息支出分两种情况确定扣除: 1、凡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超过货款期限的利息和加罚的利息均不允许扣除. 在这种情况下: 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B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X扣除比例(5%以下)%2B允许扣除的利息费用 2、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支出不得单独计算,而应并人房地产开发费用中一并计算扣除. 在这种情况下: 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十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X扣除比例(10%以下)

请问子公司收到集团公司资金归集的利息,已经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财务费用,现在集团要求开利息发票给他们,请问怎么记账,需要申报增值税吗
请问老师,土增税清算即有银行借款利息,又有朝集团的的借款利息,请问土增税怎么计算扣除呢?
请问老师,甲单位朝银行借款800万,分别无息借给关联公司A和B,甲单位支付给银行的利息。请问老师这部分银行借款利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扣除么?(跟是否能取得发票有关系吗?)
请问老师,甲单位朝银行借款1000万,分别无息借给关联公司A和B,甲单位支付给银行的利息。请问老师这部分银行借款利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扣除么?同事认为这笔借款与企业经营无关,就算取得银行的利息发票,企业所得税前也不能扣除。(跟是否能取得发票有关系吗?)但是企业没有任何的收入,就一点费用。这笔钱钱跟企业经营无关吧?
老师,房地产公司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项目“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只能是计入金融机构借款利息吧?如果公司还有从第三方个人处借款利息,是否可以抵扣?
请问老师,单位既有金融机构借款(有发票)又有朝集团借款(也有发票),扣除公式怎么写呢?
你好; 分别去看上面计算来的; 如果有合理发票 以及分摊表证明的; 就按第一种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