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是属于境内消费的单位
老师,外贸公司,代理进囗,双抬头,我公司是境内收货人,海关进口缴款书可以直接开给消费使用单位吗?由他们抵扣,我们只做代理费收入?
请教下关于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A 和消费使用单位B是不同的两家公司, 并且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写了境内收货人的公司A。 我们问过第一家财务公司,他们的解释说,因为B是“消费使用单位”, 才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缴款书开给A, A因为没有货物所有权,即使进项税缴款书开给A,但A也不能享有进项税抵扣。 这样的说法对吗? 另外,我们又咨询过第二家财务公司,另一种说法是: A可以不充当“纯代理”(即进口买卖的业务实际是B在做,不是A来做); A应该要充当“代理进口”,然后做经销销售给B,相当于对境内销售,再给B开具国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的话,A就可以用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进项税,来抵扣销售开具给B的国内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 上面哪个说法对?
老师,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和消费使用单位是不同的公司,那进口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哪一个?
老师,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和消费使用单位的公司名称是两家公司,那我们开报关费发票时,应该开给境内收货人还是消费使用单位?
老师,A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进口报关代理,并且签订了代理协议,但是报关单的消费使用单位是B公司,然后B公司发生的几笔业务由A公司回款,那发票是开给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