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霸王条款没有用
2020年9月21日,技术人员张某到甲公司应聘成功,约定于次日上岗工作。后因公司原因张某于2020年9月25日到岗工作。2020年9月30日,双方订立了3年期劳动合同。2020年11月甲公司出资安排张某外出参加专项技术培训,双方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服务期内,张某在工作中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公司据此解除了劳动合同并要求张某支付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张某对此不服,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已知:张某在甲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要求:(此题为不定项选择题,答案请大写,中间勿空格,ABCD顺序勿乱)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1.甲公司与张某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A.2020年9月22日B.2020年9月21日C.2020年9月30日D.2020年9月25日2.甲公司与张某对服务期协议内容的下列约定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服务期内按照公司正常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报酬B.服务期期限5年C.公司承担张某的专项技术培训费用D.劳动合同期限延续至服
您好,请问合同里面下面这些条款有用吗,合法吗? (试用期内甲方可以随时对乙方进行考评,考评不符合录用条件者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给企业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如果员工不符合要求就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用赔偿,还要未经甲方同意或一方个人原因引起的超时工作不视为加班,不享有法律规定的加班待遇,如果发生了争议还是仲裁诉讼投诉等情形时乙方必须要将甲方支付的所有补贴费用返还给甲方,并按照一年期四倍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赔偿,如果将来员工要告公司就把所有的钱还给公司还要赔偿公司损失。 近期劳动法有怎样的新规?
您好,请问合同里面下面这些条款有用吗,合法吗?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试用期内甲方可以随时对乙方进行考评,考评不符合录用条件者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给企业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如果员工不符合要求就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用赔偿,还要未经甲方同意或一方个人原因引起的超时工作不视为加班,不享有法律规定的加班待遇,如果发生了争议还是仲裁诉讼投诉等情形时乙方必须要将甲方支付的所有补贴费用返还给甲方,并按照一年期四倍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赔偿,如果将来员工要告公司就把所有的钱还给公司还要赔偿公司损失。 6月起劳动法有哪些新规?
老王计划中的“老王头面点制作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在中国法律框架内是允许存在的。根据中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并且投资者的责任限于其对企业债务的承担,也就是说,在法律上,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通常情况下不会扩展到投资者的个人财产。关于注册资本,中国法律确实不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有很高的注册资本,但一般会要求有符合企业正常运营的最低注册资本。虽然老王计划将注册资本定为400元,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金额是否满足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以及是否足够支撑企业的正常运作,包括支付工资、购买原料、日常开支等。如果注册资本过低,可能会影响企业的信用和对外承担合同的能力。关于经营场所,老王计划使用即将拆迁的街面房作为经营场所。这涉及到房屋使用权的问题。如果该房屋在拆迁公告发布后不再适宜用作经营场所,那么老王需要重新考虑经营地点,以免因拆迁给企业带来损失。关于雇工,老王计划雇佣3名职工,并按月支付工资。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律,雇主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社会保险费用。即使是小本经营,也不能免除这些法定责任。老王
老师,我们公司是做汽车租赁的,开出去的销售发票都是开:租车费。请问一下,我们购买的前包围9000元(汽车配件)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老师,超市营业期交的电费,怎么入账
我想问一下,重新建账,固定资产有期初余额,但是录入期初余额后,资产负债表一直显示不平衡,资产类有数(因为录入期初了嘛),那负债+所有者权益那边要对应录哪里呢?
项目办公用品费用计入在建工程还是管理费用
请问营业收入5万,包含2000代金券,活动赠送的活动的抵扣券,现金券怎么入账呀,求分录
个人车辆租赁给公司开发票要交税吗
老师好,我是先进制造业,目前厂房置换跟对方企业互相开票了,对方开给我的进项算下来能加计抵减几百万,我能做加计抵减吗
老师,8月携程结算给我们的款是扣掉平台费的钱,平台费扣掉207.85元没开票,我8月份做了销售费用-暂估207.85元,到了9月发票携程开了1008元的票给我们,应该是退单引起的系统金额紊乱,那我9月份做这样的分录可以吗?借:销售费用1008借:销售费用-暂估207.85 贷:其他应付款-老板,多出的票我就当老板付的款可以吗?金额也不多可以这样做吗?
老师,你好,问一下:老板让会计在京东买五粮液白酒两箱国庆中秋送礼,因为是国补补贴的东西只能开个人发票不能开公司抬头,这种情况做账可以做招待费吗
老师,建筑工程合同 印花税按照结算额还是合同额计算
请问今年劳动法有哪些新规?
1、未经劳动者同意或违反规定私自扣除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对于雇主单方面擅自扣除劳动者的工资,是违法的行为,如果雇主想要扣除工资,就必须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并且应当遵守相关的规定,否则就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依法扣除并缴纳的,如果企业未能按照规定来缴纳这些费用,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未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行为 对于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加班费或者休息调休,如果企业未能按照规定来支付这些费用,则应当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未按照规定支付工资的行为 对于一些企业来说,拖欠工资已经成为了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这样的行为是非常不道德的,更何况还违法,因此,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来支付工资,否则就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 对于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必须要通过劳动合同来规范的,如果企业未能按照规定来签订劳动合同,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未按照规定支付年终奖等福利待遇的行为 在一些企业的年终奖发放中,经常会出现不按照规定来支付奖金的情况,这样的行为同样是违法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来支付相应的年终奖等福利待遇,否则就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新版劳动法中,对于这6种扣工资的行为做了明确的规定和详细的解释,不仅摆明了这些行为的违法性,而且还为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工人们提供了更为有效的保障,这样就可以避免一些企业对劳动者的非法剥削和不公平待遇。
老师,这个是今年新出的规定吗?
嗯 这个是新规定哦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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