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合同结算的核算内容:企业对其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应当确认为合同资产或应收账款;对于其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由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企业也可以设置“合同结算” 科目(或其他类似科目),以核算同一合同下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由此可见,“合同结算” 科目适用于“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且本质上与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相同。 “合同结算”的可以设置以下2个明细科目: “合同结算”报表列示: 摘自《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中的案例(税率已修改):2018 年 1 月 1 日,甲建筑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大型设备建造工程合同,根据双方合同,该工程的造价为 6 300 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工程期限为 1 年半,甲公司负责工程的施工及全面管理,乙公司按照第三方工程监理公司确认的工程完工量,每半年与甲公司结算一次;预计 20l9 年 6 月 30 日竣工;预计可能发生的总成本为 4 000 万元。假定该建造工程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甲公司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增值税税率为 10%,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1、 2×18 年 6 月 30 日,工程累计实际发生成本 1 500 万元,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合同价款 2 5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甲公司实际收到价款 2 000 万元,假定甲公司与乙公司结算时即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1)2018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实际发生工程成本时: 借:合同履约成本 1 500万元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1 500万元 (2) 20l8 年 6 月 30 日确定履约进度时: 履约进度=1500÷4000=37.5% 合同收入=6300×37.5%=2 362.50万元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2 362.5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 362.5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 500万元 贷:合同履约成本 1 500万元 (3) 20l8 年 6 月 30 日结算合同价款 2 5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甲公司实际收到价款 2 000 万元: 借:应收账款 2 750万元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2 5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0万元【2018年6月30日,建筑服务税率为10%】 借:银行存款 2 200万元 贷:应收账款 2 200万元

学校行政账,食堂账审计中,以前年度往来很乱,查不出来不是我经手的,有两套账混支的。未能整改,整改报告上怎么写
个人分包的时候没有发票可以挂靠其他单位开票么
公司业务主要加工稻谷,销售大米,增值税按照投入产出法核定进项税额,公司取得的电费等专票还可以勾选抵扣吗?
我们和分包方签的合同金额是真实的 能不能在此基础上多加点金额多开点成本票给我们 稍微多一点
公司买的车折旧费是多少,怎么计提一下
老师 个体户核定征收是仅仅增值税吗
销售公司能有库存吗?
老师,个体税务申报时间和小规模公司申报时间一样吗
老师,请问购销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哪几个方面呢(朴老师)
公司采购木托盘,结转生产成本时领用了木托盘,S局要求涉及木托生产领用,和下游销售情况的说明,这个涉及木托盘的下游销售情况从哪些方面去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