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不会有税务风险。正常按购销处理即可

、甲、乙、丙、丁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假定销售商品、京材料的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商品、原材料售价中不含增值税。2019年6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1)1日,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售价总额为100万元,实际成本为80万元。由于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并在销售合同中规它现金折扣条件为2/10/2,/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当日发出商品并确认收入公司于6日支付货款。(2)5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采用预收款方式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60万元,售价总额为80万元;当日收到丙公司预付商品售价总额的50%,余款于发H商品时结清(截至月末商品尚未发出)。(3)15日,与丁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委托丁公司销售商品100件,每件成本为0.8元,司品已经发出,合同约定丁公司按每件1万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商品售价的10%向丁公司支付手续费。丁公司有权将未售商品退还给甲公司,甲公司也有权收回未售商品或将商品销售合其他客户。30日,丁公司销售商品50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
一个物流公司甲销售一车货物给乙,甲开货物发票13%给乙,又开运输发票9%给丙,丙在跟乙结算同样的运费。甲这样做可以吗?
10月15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的来涵,原已确认收入但尚未收款销售给乙公司的商品由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退货,该商品售价2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26万元。经协商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销售折让后乙公司不在退货。会计分录
10月15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的来涵,原已确认收入但尚未收款销售给乙公司的商品由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退货,该商品售价2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26万元。经协商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销售折让后乙公司不在退货。会计分录
10月15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的来涵,原已确认收入但尚未收款销售给乙公司的商品由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退货,该商品售价2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26万元。经协商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销售折让后乙公司不在退货。会计分录
什么样的情况可以做研发费用?需要怎么处理,有什么税收优惠?
租的经营场地,出租方交土地使用税,我方在电子税务局上怎么证明这是我们现在在使用的场地呢
老师,个人独资企业用不用报个人所得税,没有员工,也没营业
稳岗返还应该录哪个科目
稳岗返还做哪个会计科目
老师,请问一下,实收资本,用欠法人的欠款转为了实收资本增加了,需要变更些什么资料呢
老师,虚拟地址注册公司,如果和用自有住房(非商住两用)交房产税相比,哪个更便宜
出差吃饭的发票是开公司抬头发票还是个人抬头发票报销啊
社保上月扣缴时系统未扣缴成功,本月补缴成功,员工本月预产期反应无法申领生育津贴?
我是小规模公司 然后供应商只能凯给我13点的票 那这专票开进来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