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说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收入。
假设某企业拟新建一个固定资产项目,需要一次性投资110万元,建设期为1年,该固定资产可使用10年,按直线法提折旧,期满净残值可取得变现收入10万元。投入使用后,经营期第1年初垫支流动资金20万元。经营期第1-7年每年产品的营业收入(不含增值税)为80万元,第8-10年每年产品的营业收入为60万元,同时第1-10年的付现成本为37万元。经营期第10年年末收回垫支的流动资金。企业的所得税的税率为30%,资金成本为10%,试用净现值法分析该固定资产是否值得投资
假设某企业拟新建一个固定资产项目,需要一次性投资110万元,建设期为1年,该固定资产可使用10年,按直线法提折旧,期满净残值可取得变现收入10万元。投入使用后,经营期第1年初垫支流动资金20万元。经营期第1-7年每年产品的营业收入不含增值税)为80万元,第8-10年每年产品的营业收入为60万元,同时第1-10年的付现成本为37万元。经营期第10年年末收回垫支的流动资金。企业的所得税的税率为30%,资金成本为10%,试用净现值法分析该固定资产是否值得投资。
假设某企业拟新建一个固定资产项目,需要一次性投资110万元,建设期为1年,该固定资产可使用10年,按直线法提折旧,期满净残值可取得变现收入10万元。投入使用后,经营期第1年初垫支流动资金20万元。经营期第1-7年每年产品的营业收入(不含增值税)为80万元,第8-10年每年产品的营业收入为60万元,同时第1-10年的付现成本为37万元。经营期第10年年末收回垫支的流动资金。企业的所得税的税率为30%,资金成本为10%,试用净现值法分析该固定资产是否值得投资。
·假设某企业拟新建一个固定资产项目,需要一次性投资110万元,建设期为1年,该固定资产可使用10年,按直线法提折旧,期满净残值可取得变现收入10万元。投入使用后,经营期第1年初垫支流动资金20万元。经营期第1-7年每年产品的营业收入(不含增值税)为80万元,第8-10年每年产品的营业收入为60万元,同时第1-10年的付现成本为37万元。经营期第10年年末收回垫支的流动资金。企业的所得税的税率为30%,资金成本为10%,试用净现值法分析该固定资产是否值得投资。
你好,请问可以享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是所有的行业吗?
请问是哪条政策规定呢
你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规定,企业从事目录内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于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收入。另外该文件还规定,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非常感谢
不客气的; 希望能帮到你; 满意请给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