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所得税的话需要调整的,然后报废是可以扣除的
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下述与无形资产相关的业务:(1)2017年11月购买了一项提升产品品质的专利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203万元,增值税为12.18万元,全部以银行存款支付。该专利权的法定年限为10年,预计有效使用期限为8年。2017年11月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协议,约定5年后,即2022年11月交易这项专利权,交易价为53万元。请做出2017年11月购入无形资产时的分录:(2)2017年末摊销无形资产价值(假定按年摊销)。(3)2017年末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进行减值测试,预计专利权的可收回金额为200万元,非专利技术可收回金额为310万元。判断是否减值,如减值请做出计提减值的分录。(4)2018年末摊销无形资产价值(5)2018年末由于市场发生不利变化,甲公司预计专利权的可收回金额为150万元,非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26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均不变。判断是否减值,如减值请做出计提减值的分录。
甲公司研究开发一项新型环保技术。该技术用于其生产产品可以大大减少碳排放量。该新型环保技术于2020年7月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中形成无无资产的成本为1600万元,2020年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费用为600万元。当地政府为补贴甲公司成功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2020年5月20日向甲公司拔付200万元补助。甲公司预计该新型环保技术形成的无形资产可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直线法摊销。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按其实际发生费用加计10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形成资产成本的,按实际发生成本加计100%的金額于10年、按直线法摊销的金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考虑净残值)。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尊,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外其他相关税费。(2)要求,根据上述资料.①判断无形资产2020年7月1日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并说明理由:②计算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国说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并计算计入损益的金额
甲公司研究开发一项新型环保技术。该技术用于其生产产品可以大大减少碳排放量。该新型环保技术于2020年7月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中形成无无资产的成本为1600万元,2020年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费用为600万元。当地政府为补贴甲公司成功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2020年5月20日向甲公司拔付200万元补助。甲公司预计该新型环保技术形成的无形资产可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直线法摊销。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按其实际发生费用加计10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形成资产成本的,按实际发生成本加计100%的金額于10年、按直线法摊销的金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考虑净残值)。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尊,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外其他相关税费。(2)要求,根据上述资料.①判断无形资产2020年7月1日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并说明理由:②计算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国说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并计算计入损益的金额
您好,关于无形资产提前报废的问题,我们外购的无形资产之前都是按10年摊销的,但是大部份2-3年就淘汰了,因为税法规定无形资产摊销期是10年,我们如果按预期的使用年限摊销,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调整?如果提前报废,报废的损失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可不可以提供相关资料申请缩短摊销年限呢?
您好,关于无形资产提前报废的问题,我们外购的无形资产之前都是按10年摊销的,但是大部份2-3年就淘汰了,因为税法规定无形资产摊销期是10年,我们如果按实际的使用年限摊销,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调整?如果提前报废,报废的损失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可不可以提供相关资料申请缩短摊销年限呢?
平均净资产和平均总资产的区别和计算公式?
@董孝彬老师,你好,请问在线吗
老师,我们企业是河北省的小规模建筑企业跨省在武汉市做建筑项目,我们已经提交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后,我们已经开出来发票了。预缴税费是要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吗?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甲乙各占50%,都未实际出资,现在进行股权转让:甲将手中15%的股权转给A,收到750元,将10%转给B收到500元。乙将手中20%转给B,收到1000元,将30%转给C收到1500元都需要缴纳什么税,缴纳金额怎么计算
以公司名义购买一间11万公寓,可以所得税前一次扣除吗?
老师,快账软件里的日记账不是自动生成吗?怎么视频里还要录入呢?
老师工会经费为什么是非税收入呢
请问公司如何进行实缴
郭老师,前面做了应付账款已经付掉了,但是后面发现做错错了,应该是挂在其他应收款的,那现在怎么办?怎么能呢?把应付账款消掉,然后转到其他应收款
7月10日付息32万,7月15日付息30万,在一张报销单子上,这两笔可以填一张记账凭证吗,填凭证日期7月10日可以吗,还是7月15日填凭证?
就是说只要不到10年摊销期汇算清缴都要按10年期调整
嗯对是这个意思的
根据财税〔2012〕7号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第七条规定,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这个文件第七条是否符合所有企业呢?
这个是所有的企业的,无形资产软件
那我们做商品流通的企业外购的软件也可以依照这个法规摊销2年吗?按这样理解是不是不需要汇算清缴纳税调整了?
对的,你可以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