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次月开始按月折旧,账上还是和之前一样,你想要一次抵扣所得税,去填写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表就可以了

老师你好,价值500万以下的固定资产 可以选择一次性扣除,那是在账务处理时候就体现出来一次性扣除,还是每月账务正常折旧,就在汇算清缴时候,采取一次性扣除,做调减处理?
老师,您好!固定资产的折旧按政策500万以下一次性扣除,会计分录怎么写呢,汇算清缴的时候我是按一次性扣除的,但是账上没做调整
请问老师,图片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的,财务做账的时候,还是要按月计提折扣的对吧。然后只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调整对吧。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固定资产500万以下,一次性扣除政策,要是汇算清缴的时候,500万以下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了的话,往后公司自己的账上怎么做?是要手工记录一次性扣除的费用,往后年度不再扣除吗?报税的时候,企业所得税的填报内容
500万以下固定资产汇算时可以一次性扣除的政策,在做纳税筹划的时候可以随意选择在某一年做一次性扣除吗?只要保证会计账面按照正常要求计提折旧,扣除当年做所得税调整是吗?没有其他的限制是吗?
工商年报怎么报呀,数据是根据那个财务报表来报
老师,我司出售的货物由A运输公司帮忙提货运输,在A公司提货运输过程中,因为A公司缘故,导致我司的货物全部泄漏,损失了25吨价值50万元货物,实际回收了23吨后残值为20万,可从中抵扣,还产生了现场处理费,我公司共给了1万元处理费,那么我司叫A公司给我们赔偿,A公司要求我们开发票,开什么税目增值税发票呢?
老师,有建筑行业的实操群吗
老师我们在深圳开了一家新公司税务还没有弄完可以申请社保U盾先吗
2026年社保基数是按照2025年的平均工资确定吗?
老师,我们收到一年的租金,那么开票是按月开票。请问需要怎么记账和申报收入呢
你好,老师,我想问下我们公司有个直播运营公司,运营公司给电商店铺公司开票的话店铺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话可以开专票嘛?
请问老师#小规模电商公司用什么会计制度
老师你好,稽查这边要我们补23-25年水电费发票给食堂,但是我们水电费发票收取的是普票没有进项,我们又是学校,说进项有的是不能抵扣的; 稽查人员给的建议是一是专门用于食堂平价:转让电费相关的进项可以抵扣,这是指取得的水电专票。二是用于教学免税收入相关的进项不能抵。三是除上述两项以外不能区分的进项,按应税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来计算抵扣。 这里面的第三条是怎么操作,能讲解一下吗?
老师好,我们公司一般户银行账户注销,账户余额可以先转到个人卡,再转回基本户吧,账务处理怎么处理
22年的汇算清缴找审计做的,已经按一次性扣除做了纳税调减,我的账上需要做会计处理吗?还有罚款做了纳税调增,目前我还没做账上的调整
啊,不需要的,不需要做账务处理。
那年报表会不会跟我的财务报表不一致呢
你好,你账上做了一次折旧的吗 没有的话不会不一致的。
比如我22年买固定资产花了30万,我是按月计提折旧,22年计提了10万,但是汇算清缴的时候做了20万的纳税调减,那相当于年报的固定资产成本30万,我账上的成本是10万,这样账上不需要账务处理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一、首先,我们对财税〔2018〕54号文件的理解,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的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即我们所称的动产。 2、“54号文”中所指的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是否包括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以物抵债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并未给出明确答复。 3、“54号文”中“新购进”中的“新”字,并不是指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如果是使用过的旧的固定资产也可以享受该政策。 4、“54号文”规定: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的用词是“允许”,不是“应当”。因此,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选择是否享受优惠政策。 二、了解完政策后,我们接下来学习一下该政策相关的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 现实中,有不少的财务人员看到这个政策后,盲目的认为:以后500万以下的购进设备都可以不计入固定资产了,这样的理解就是大错特错了。 如果说之前税务政策规定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扣除,部分企业为了保持税会差异最小化,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把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标准定到5000以上,这个可以理解,因为毕竟5000元的金额的也不是很大,不会影响核算质量。但现在这个标准是500万了,就不在适用这个方法了。 对于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正确的处理方法应该是: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等需要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准则处理,需要通过固定资产科目处理,正常计提折旧。如果企业适用“54号文”规定一次性扣除政策将一定产生“税会差异”,按照申报表通过填报的方式来调整。即:会计上按会计规定处理、税务上按税法规定处理,不能混淆。 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学习一下实务中的账务处理以及纳税申报: 某企业2018年01月购入一台100万元的设备(为了方便计算,本案例不考虑各种税费的因素),会计上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假设2019年计提折旧20万),残值为0。该设备在税法上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01 2018年购进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02 2018年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20 贷:累计折旧 20 03 纳税调整:2018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0万元,但在税法上2018年可以税前一次性扣除100万元,这就导致了企业在以后2019-2022年度相对多缴税,形成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金额为:(100-20)*25%=20 借:所得税费用 2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0 04 以后在2019-2022各年度中的,我们每年都会涉及税会差异的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也会随着折旧的完成而最终结平。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处理:20*25%=5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5 贷: 所得税费用 5
这里面有案例可以看一下的。
好的,谢谢老师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