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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1号公告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销售钢结构件就是13%税率 安装服务可以是一般9%,也可以简易3%,针对同一项目这个材料和劳务合同分开签吗?还是和业主签一个合同呢?还有政策规定中等自产货物咋理解呢?

2023-08-04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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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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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4 12:20

是否符合货物的特点: 自产货物,是指企业利用自身技术与各种资源,自己生产的可供出售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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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货物的特点: 自产货物,是指企业利用自身技术与各种资源,自己生产的可供出售的物品
2023-08-04
你好 没有区分的话。 那你们就按销售板房一起来算税率的。从高适用税率
2021-08-17
同学你好 是的,也可以指这个
2020-09-14
您好,使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符合兼营的相关规定是可以按简易计算。
2021-05-19
你好,学员,题目是完整的吗
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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