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公司直接写法人报销费用,行
我们老板有两家公司(法人不同),公司员工在A公司报销费用(费用确实是A公司实际项目产生的),但该员工的工资社保在B公司购买发放的,A公司没有给该员工发工资,经常这样产生报销费用,对A,B两家公司有没税务风险?
事情背景:法人有两个公司A公司在北京和B公司在海南,有两个员工家是北京的所以在A公司上五险一金,但工作是在B公司. B公司给他们发工资,费用报销也是发生在B公司, 请问老师这样可以吗,需要A公司和B公司签代交五险一金的协议吗
老板有AB两家公司,A公司一名员工是管理人员,平时负责生产和单据报销与单据签字,但是该员工工资是由B公司发放的,那这样的话A公司该怎样做使他报销单据签字这些合理合法呢?
老师,法人有AB两家公司,但是他在A发工资上社保,B公司名下没有员工,但是也产生了一些费用报销情况,这个怎么处理呢?B公司直接写法人报销费用行吗
老师,非A公司员工,是另一家同一法人B公司的职工,产生了报销费用,发票也是开的这个A公司的,可以正常给他报销,并且算管理费用么.毕竟这个员工不在A公司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