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学员,这个是分出票和,背书转让的,出票的话附条件票据无效,后续转让附条件是条件无效 依据《票据法》第33条、第48条,票据出票不得附有条件,附条件的票据无效,而对票据背书转让以及汇票保证附条件没有相关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票据有禁止记载事项,不是说条件无效,但票据有效吗?
老师,是不是出票人附条件就直接无效,其他背书人附条件的话 背书有限条件无效
老师,我记得背书附条件,条件无效,背书有效是吗?
老师,我记得背书附条件,条件无效,背书有效是吗?
老师 是不是不管商票 本票还是汇票支票如果附有条件,条件都无效,然后以上票据都可以背书
老师 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不是3%减按2吗 为啥都用1啊
老师,请问税务系统财务报表只需要3个月出一次吗,做账是每个月都出是吗
老师,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等于利润表的哪个数据?
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已经出审计报告,这个记什么会计科目?借: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 完工后转开发产品?怎么算完工?正式的评估报告?还是……
建筑公司:我们是专业分包的公司 分包方干活给我们开发票 我们都是以代发工资形式结算 这样可以吗 不走公户 每个项目都是
快账软件只能网址登录吗?
请问有销售收入,但是还没有成本票回来,月末暂估成本的时候分录是怎样的
甲方(债务人)、乙方(原债权人)、丙方(债权受让人),我们是丙方分包了乙方的劳务,乙方给甲方开1000万工程款发票,甲方付乙方本应付1000万,但现在只有700万款跟价值300万房子,而我们分包了乙方的劳务,又将这价值300万的房子给我们了,我们三方需要签债权债务清偿协议,我们也开300万发票给了乙方,后边这300万不再走账了,这样对我们也就是丙方有税务风险吗?
1、老师:下面这道题,转让不动产为何是9%的税率,不是13%吗? 2、另外为何不减当时购进时成本和契税? 3、老师可以帮忙总结一下转让不动产以及建筑什么情况下13%、9%,什么情况下用5%税率和3%税率。 什么情况下建筑和房地产用差额?
括号1里的内容是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