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资本化的结转到成本里面这个属于成本 借库存商品贷研发支出资本化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我们公司在自己有研发,生产,及销售。前面为了研发才投入的原材料,我应该 入研发费用吗?后面要是卖出去了呢?如何核算成本?那研发和主营业务成本我如何核算进行账务处理呢?
老师,去年的研发支出没有忘记结转到费用里怎么处理,今年可以调账吗,要怎么调
研发的样机卖出去了,原先归集的研发费用要转出来吗?是否要转到成本里面,账务处理怎么处理的?
为什么做研发的时候,有的公司要先通过成本下面的研发支出,再结转到管理费用-研发 不能直接入到管理费用-研发吗?
老师我以前在工厂当统计时候,每个人的工资都如实的发放,也没有扣除个税啊?个税是工厂承担了吗?
@董孝彬老师,别的老师别回答?
老师,资产负债表有一项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中有一个叫“特瘁准备物资”是什么意思?
供应商变更了公司公司名称,工商变更后发票还可以用旧名称开吗
你好,跨境电商收入收到35万,怎么做分录 借:平台 35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增值税:? 小规模公司,没有取得自己抬头的报关单,没有成本发票,免不了增值税,要视同内销。。 具体这个收入,是含税还是不含税啊
有小规模建筑公司,个体,现在代理记账公司报税,最近又收购了一个二级公司,想自己做账,又怕实力不够,怎么办?
填库存现金日记账有一笔,将收到多少钱现金的营业款存现,为什么要填在贷方呢?
我是做阿里巴巴国际站的公司,刚坐起来,都是小订单。我们出口大部分走的是阿里巴巴国际站平台上的:便捷发货。5000$以下免申报。之前也没有要进账发票。现在平台把经营数据推送给税务。需要怎么做让之前7-9月份的业务合规。
你好,实操课老师讲课的时候,在讲到支付门店租金时,用的科目是 借:其它应收款—门店租金 贷:银行存款。请问这里的其它应收款二级科目为什么不是个人或单位名称,谢谢。我个人认为应该写个人或单位名称,不应该写门店租金 谢谢
请问老师,个人A在甲公司微信商城购买1万元代理(甲给A二万元原价酒水),A通过甲公司微信商城销售给B,B支付的货款到甲公户,甲把B支付的货款转给A,A需要开发票给甲吗?
资本化不是形成的无形资产摊销吗?直接到库存商品了?
无形资产摊销是可以加计扣除的,如果直接到库存商品了,怎么进行加计扣除?
无形资产是软件 你研发出来的是商品 没有规定研发出来的必须是软件 你说的必须结转到无形资产的说法也不对
无形资产摊销是可以加计扣除的,如果直接到库存商品了,怎么进行加计扣除?
没发加计扣除了 样机是个啥 不是设备?
高新企业不就是为了加计扣除吗?不然跟生产企业不是一回事了吗?我们是做研发的,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光通信机这些
那如果这样是不是就只能把研发成本费用化,卖出去了再把研发费用转出来?
研发支出费用化的可以有加计扣除 借无形资产贷研发支出
你这是资本化了吧,费用化,不应该是借研发费用–费用化支出 贷研发支出?
结果都是卖出去了,似乎只能费用化,同样是资本化,无形资产可以加计扣除,卖出去也不用把资本化研发费用转出来,转成库存商品却不行?感觉有点矛盾吧?
什么样的情况下要费用化,什么样的情况下要资本化呢?同样都是卖出去的结果
不是 你做的不对 借管理费用研究费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 研究摸索阶段的属于费用化 开始开发可以量产资本化
摸索阶段能卖出商品吗?那我卖出去了,费用化的研究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吧,卖出去需要转出来进入成本对吗?
一般很少有这种情况 是
我大概明白了,所谓的研究开发阶段一般理解都是形成不了商品的,算是一种消耗,不会产生商品直接卖出形成收入?那为什么年度汇算的时候加计扣除总数里面要减去以前卖出年度和当年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的材料部分呢?
这个对应材料也是可以不减掉的?我每次都把加计扣除过的材料分年都减完了
是的 加计扣除总数里面要减去以前卖出年度和当年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的材料部分呢? 不管以前年度卖出去,还是直接形成了库存商品,你用的这一部分材料不都是资本化的?
加计扣除的难道不是费用化的,费用化的才能加计扣除吧,直接形成商品卖出去的不是没有在研究费用里面吗,那费用化的材料没卖出去就不用减吧,一般情况也形成不了商品去卖,那是不是费用化的材料是不用减的,那这里是可以不填
加计扣除是费用化的,没有问题啊, 卖出去的商品是研发支出资本化结转进来的 如果是资本化的材料不允许加计扣除 借库存商品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这一部分不允许加计扣除。
研发加计扣除不用那么麻烦,直接看研发支出费用化后面的3级科目就可以
资本化的材料也不会在研究费用下面体现啊,填的都是费用化的支出,卖出去的成本又不会在费用化下面,就不知道为什么还要减这部分材料
你说的是这个的 实际申报过程中,若在第44行修改,填报的数据应是以前年度形成的无形资产本年摊销额的2/3;若是在第46行或第49行修改,填报的数据应是原应填报金额与以前年度形成的无形资产本年摊销额的1/4之和。由于第48、49两行需要分年度填报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的材料部分金额,为保持企业研发行为的一惯性和申报数据的可比性,若企业不存在将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的材料部分进行销售的情形,不管是直接销售还是间接销售(视同销售及将材料投入到下一生产环节),则不建议在第49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