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会我发给你,具体规定。

老师请问一下,律师事务所收到的法律援助补贴是不是开具免税发票,依据的文件号是多少号文件,谢谢
老师,请问资源税砂石计税依据是什么?谢谢
老师请问一下我们公司是生产销售骨料砂石的 要缴纳资源税 资源税怎么计提 是按销售额来计提的吗 税率是多少
老师您好,请问砂石资源税计税依据的相关文件号是多少?谢谢
老师您好,请问国家高速公路建设开采的非金属矿石-石灰石,用于该高速公路建设,未对外销售,请问是否需要缴纳资源税?谢谢
老师调增202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表,调增工人工资,然后需要补税,就是说明已经把可弥补的亏损用完了是吧,2026年就没有可用的亏损了
个税扣缴端上按公司上月员工数据扣的,扣了1400多,重新更正后,实际应缴个税600多,我提交申报直接显示扣款成功,难道会从这1400里面慢慢抵扣吗?
老师,合并报表中,非购买日发生的内部销售损益,比如21年11月份发生的存货内部销售,也需要算到调整后的净利润么
快递代理公司,请问什么时候进仓费?谢谢你了。@朴老师
按加权平均计算存货成本法发生非正常损失,进项税转出的金额如何计算
老师,我想问一下,老板社保基数写的是25000那么,我申报个税是养老填多少?医疗填多少?失业填多少?怎么计算的,可以写一下吗?公司是江苏徐州丰县的
股东为了贷款工资让做了很高(实际就是平时用和公司的往来借款做的现金归还、现金发放工资),个税需要交2.3万,个税汇算清缴之前能把税交了后面再退税行?财务报表回头也得改,这样可行么,西安的
老师,有限合伙转让股份,这边申报的税在哪个申报表里申报的
报关单一个品名(例如工具箱拉手),多型号(Hx-2021/Hx-2031)写一项。进项发票怎么写才不影响退税?今年又有这个文件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12号)规定,对于属同一货物的多种零部件需要合并报关为同一商品名称的,企业应将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同商品名称的相关性及不同计量单位的折算标准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申报退(免)税。但如果不属于这种同一货物多种零部件合并报关的情况,信息不一致通常是不符合退税要求的
超市有哪些商品免征增值税呢?
砂石资源税计税依据: 实行从量定额征收资源税的,根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砂石属于非其他金属原矿,1%-5%或者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1元-5元。具体多少,由省一级政府确定。 根据《资源税法》规定,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 《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可以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的,具体计征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一、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一)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资源产品(以下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应税产品为矿产品的,包括原矿和选矿产品。 (二)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一)计税依据 从量定额征收的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 (二)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有没有相关税务文件
关键就是资源税法,然后实际的各地还有差异。每一个省都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定。 第二条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第三条 资源税按照《税目税率表》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 《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可以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的,具体计征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以下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实行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应税产品为矿产品的,包括原矿和选矿产品。 第四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五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但是,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资源税: (一)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 (二)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资源税: (一)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二十资源税; (二)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三)稠油、高凝油减征百分之四十资源税; (四)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 (一)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 (二)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 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八条 纳税人的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不予免税或者减税。 第九条 资源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税务机关与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工作配合机制,加强资源税征收管理。 第十条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 第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产品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资源税。 第十二条 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第十三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照本法的原则,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征收水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 水资源税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率。 水资源税试点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国务院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就征收水资源税试点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及时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议。 第十五条 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的企业依法缴纳资源税。 2011年11月1日前已依法订立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合同的,在该合同有效期内,继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矿区使用费,不缴纳资源税;合同期满后,依法缴纳资源税。 第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低丰度油气田,包括陆上低丰度油田、陆上低丰度气田、海上低丰度油田、海上低丰度气田。陆上低丰度油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原油可开采储量丰度低于二十五万立方米的油田;陆上低丰度气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天然气可开采储量丰度低于二亿五千万立方米的气田;海上低丰度油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原油可开采储量丰度低于六十万立方米的油田;海上低丰度气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天然气可开采储量丰度低于六亿立方米的气田。 (二)高含硫天然气,是指硫化氢含量在每立方米三十克以上的天然气。 (三)三次采油,是指二次采油后继续以聚合物驱、复合驱、泡沫驱、气水交替驱、二氧化碳驱、微生物驱等方式进行采油。 (四)深水油气田,是指水深超过三百米的油气田。 (五)稠油,是指地层原油粘度大于或等于每秒五十毫帕或原油密度大于或等于每立方厘米零点九二克的原油。 (六)高凝油,是指凝固点高于四十摄氏度的原油。 (七)衰竭期矿山,是指设计开采年限超过十五年,且剩余可开采储量下降到原设计可开采储量的百分之二十以下或者剩余开采年限不超过五年的矿山。衰竭期矿山以开采企业下属的单个矿山为单位确定。 第十七条 本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36082/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