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甲方要求用分公司核算,那么供应商可以直接将发票开给分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已经开过的发票给总公司的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给分公司。 具体来说,供应商可以将发票开给分公司,然后由分公司进行付款。已经开过的发票给总公司的需要作废或者冲红处理,然后重新开具发票给分公司。这样可以确保分公司和总公司在财务上的核算清晰明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操作还需要考虑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在操作前先与甲方、供应商以及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果甲方要求用分公司核算,那么供应商可以直接将发票开给分公司。此时,总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供货合同仍然存在,只是发票的开具方和接收方变为了分公司。 对于已经开给总公司的发票,可以进行以下处理: 1.追回已开发票并作废:如果总公司还没有将发票交给分公司,那么可以联系总公司,追回这些发票并作废。然后,供应商可以将新发票开具给分公司。 2.变更合同方并重新开具发票:如果总公司已经将发票交给分公司,那么供应商可以与甲方协商变更合同方,并将发票重新开具给分公司。同时,需要将原发票收回或注明作废。 3.分摊费用:如果供应商不能将原发票作废,可以考虑将原发票的费用分摊到新合同中。例如,原合同总金额为1000元,其中500元已开具发票给总公司,现在需要将这500元分摊到新合同中,并在新合同中重新开具发票给分公司。

老师,问一下,分公司还未成立,但是有付款项目,所以让供应商和总公司签了合同,发票也开给总公司了,由总公司付款,这样合理吗?以后这笔款项如何和分公司结算?
总公司采购的货物用于销售,为了更快的销售成立分公司同时销售总公司采购的货物。问题1.那分公司销售出去的货物开具分公司还是总公司的发票?问题2.分公司销售货物对应取得的发票是供应商开给分公司还是开给总公司?(是总部与供应商签的采购合同)
请问一下,总分公司刚成立时,总分公司独立核算。统一由总公司向供应商支付货款,货物给子公司用于对外销售,我这供应商可以直接开发票给分公司吗?账目处理是不是这样?
项目之前是总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已经开过发票给总公司,部分已付款。现在甲方要求用分公司核算,供应商可以直接开发票给分公司吗?已经开过的给总公司的发票如何处理?
2022年供货商与总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并按照合同给总公司提交了所有的发票。2023年10月,可以从分公司付款吗?之前提供给总公司的发票如何处理?可以抵分公司进项吗?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防设备销售: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广告制作: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音响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老板您好,这个经营范围可以开广告代理服务*广告代理服务费嘛
老师您好,递延收益到账时没有说要拨款给其他公司,跨年后才说要把到账的资金拨付给其他公司,这个账务应该怎么调整呢,以前人员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24年) 拨款时:递延收益 贷:银行存款(25年4月) 老师那现在要调整的会计分录是:
个体户变更了经营者,那原经营者为个体户发生的费用怎么做账,是否要新建账套?
修改财务制度备案,有什么风险吗?
现在工作好找不?就业情势咋样?
企业预缴所得税报表A201020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中的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有什么区别?
老师 我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明细表填写上年12月份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的金额,是不是应该按未开票收入减去成本的利润填写就可以了?
天能是我们客户和我公司签100合同先预付款给我公司30w做为预付货款,我公司在从小敏公司(供应商)收取10w保证金,我公司再把收到的40w给保利银行,保利银行在把100w货款给小敏公司(供应商)我公司在把货卖给天能公司,天能公司货款给我们。这样正确账务处理怎么做?老板要求账要做平要四流合一我怎么处理
我们公司,本来是制造企业,后来转成了商贸企业,制造费用和周转材料还有很大一笔金额没有结转,挂在存货项目下,这个要怎么处理呢
老师,帮我看看汇算清缴怎么算的,为什么他还要补交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