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575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人的债权部分或者全部消灭。但是债务的不履行部分或者全部免除的除外。”本题中,甲乙对丙的连带之债因丙的免除而消灭,但甲乙对丙的债务是不完全履行的,所以不能全部免除,故AB正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债权人对履行一部分债务附有期限或者附条件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或者条件成就时,债权人的债权消灭。”本题中,甲乙对丙的连带之债因丙的免除而消灭,但甲乙对丙的债务是不完全履行的,所以不能全部免除,故C正确。《民法典》第578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人的债权部分或者全部消灭。但是债务的不履行部分或者全部免除的除外。”本题中,甲乙对丙的连带之债因丙的免除而消灭,但甲乙对丙的债务是不完全履行的,所以不能全部免除,故D错误。《民法典》第580条规定:“债权人放弃其全部或者部分债权对债务人的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债务人的行为应当受其影响。但是,债权人的债权对债务人的利益没有重大影响的,不因债权人放弃债权而免除债务人对第三人的责任。”本题中,甲乙对丙的连带之债因丙的免除而消灭,但甲乙对丙的债务是不完全履行的,所以不能全部免除,故E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E。

二、案例分析题(本题共1小题,共40分)2016年3月,甲、乙、内、丁各出资100万元,乙、内、丁皆以货币出资,甲以房屋出资,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6月,公司欠B公司货款250万元,A公司的全部财产只有150万元。B公司经调查发现三个问题:(1)丁在股东乙、董事王某的协助下,抽逃出资80万元,截止到B公司查实,已产生利息8万元;(2)甲作为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仅为70万元,经查实,甲仅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是戊;(3)股东丙的出资款系贪污款项。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对于A公司不能清偿的100万元债务,B公司能否要求工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承担多少?详细说明理由。(2)若下已将抽逃出资用于投资,投资失败,颗粒无收,B公司可否要求股东乙、董事王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详细说明理由。(3)A公司的债权人C可否在丁已向B公司承担了补充赔偿责任后再要求其承担88万元的补充赔偿责任?详细说明理山。(4)B公司能否要求甲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详细说明理由。(5)B公司能否主张将内的出资份额抽回以承担债务责任?详细说明理由。32%内存占用
甲公司2020年6月份发生了下列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交易和事项:(1)6月1日,由甲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乙公司因陷入严重财务困难无法支付到期贷款本息1000万元,被贷款银行提起诉讼。6月20日,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甲公司不服判决并决定上诉。6月30日,甲公司律师认为,甲公司很可能需要为乙公司所欠贷款本息承担全额连带偿还责任。甲公司在2020年6月1日前,未确认过与该贷款担保相关的负债。(2)6月10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据表明,销售给丙公司的A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丙公司根据合同规定要求甲公司赔偿100万元。甲公司经确认很可能发生赔偿支出,估计赔偿金额为80-100万元之间。鉴于甲公司就A产品已在保险公司投了产品质量保险,6月30日,甲公司基本确定可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80万元,甲公司尚未向丙公司支付赔偿款。要求:(1)编制甲公司2020年6月30日与上述或有事项有关的会计分录。(2)请分析计算上述交易和事项对甲公司2020年上半年利润的总体影响金额。(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甲公司2020年6月份发生了下列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交易和事项:(1)6月1日,由甲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乙公司因陷入严重财务困难无法支付到期货款本息1000万元,被货款银行提起诉让。,6月20日,法院审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甲公司不服判决并决定上诉。6月30日,甲公司律师认为,甲公司很可能需要为乙公司所欠货款本息承担全额连带偿还责任。甲公司在2020年6月1日前,未确认过与该货款担保相关的负债。(2)6月10日,甲公司收到丙司提供的相关证据表明,销售给丙公司的A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丙公司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司赔偿100万元。甲公司经确认很可能发生赔偿支出,估计赔偿金额为80-100万元之间。鉴于甲公司就A产品已在保险公司投了产品质量保险,6月30日,甲公司基本确定可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80万元,甲公司尚未向丙公司支付赔偿款。要求:(1)编制甲公司2020年6月30日与上达或有事项有关的会计分录。(②)请分析计算上述交易和事项对甲公司2020年上半年利润的总体影响金额。(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甲公司2020年6月份发生了下列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交易和事项:(1)6月1日,由甲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乙公司因陷入严重财务困难无法支付到期贷款本息1000万元,被贷款银行提起诉讼。6月20日,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甲公司不服判决并决定上诉。6月30日,甲公司律师认为,甲公司很可能需要为乙公司所欠贷款本息承担全额连带偿还责任。甲公司在2020年6月1日前,未确认过与该贷款担保相关的负债。(2)6月10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据表明,销售给丙公司的A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丙公司根据合同规定要求甲公司赔偿100万元。甲公司经确认很可能发生赔偿支出,估计赔偿金额为80-100万元之间。鉴于甲公司就A产品已在保险公司投了产品质量保险,6月30日,甲公司基本确定可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80万元,甲公司尚未向丙公司支付赔偿款。要求:(1)编制甲公司2020年6月30日与上述或有事项有关的会计分录。(2)请分析计算上述交易和事项对甲公司2020年上半年利润的总体影响金额。(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7.甲公司是乙公司的股东。2×22 年 6 月 30 日,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账款 1000 万元,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为解决乙公司的资金周转困难,甲公司、乙公司的其他债权人共同决定对乙公司的债务进行重组,并于2×22年7月15日与乙公司签订了债务重组合同。根据债务重组合同的约定,甲公司免除70%应收乙公司账款的还款义务,乙公司其他债权人免除40%应收乙公司账款的还款义务,豁免的债务在合同签订当日解除,对于其余未豁免的债务,乙公司应于2×22年8月底前偿还。2×22年8月2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账款3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乙公司2×22年度因上述交易或事项应当确认的资本公积是( )万元。 A.700 B.400 C.300 D.1000 7.【答案】C 【解析】乙公司应确认资本公积的金额=1000×(70%-40%)= 300(万元)。 问:老师,请问40%和1000有什么关系呢?为什么要减速40%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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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请教一下朴老师,您说如果内账按收付实现制来做的,那成本费用就可以按收付实现制来做,如果是按权责发生制来做那就只能按对应的,不能混。那这样又回到了最开始的问题,成本怎么取数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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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我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现动迁了,先收到一笔动迁款,怎么走账?
虽然免除乙三万元,但甲乙的连带责任仍然存在。 1、选项C,如果乙仍然愿意赔付6万,但是已经免除乙三万,也相当于总体债务免除三万,正常来说甲承担剩下三万的一半就行了,一万五。为什么乙还有权向甲追偿三万元? 还是说,如果乙仍然支付6万,则免除没有生效,总债务还是6万,不是三万? 2、选项D,同样的,改为:如果甲支付6万元,有权向乙追偿1.5万元。是不是就对了? 3、选项E,甲只须向丙赔偿三万元,那赔偿后,有权向乙追偿1.5万元,对么?
1.选项C的问题在于,如果乙仍然愿意赔付6万,并且甲乙之间的连带责任仍然存在,那么当乙支付了6万后,所有的债务就应该已经清偿完毕。因为连带责任意味着甲和乙都要对全部债务负责,而不是只对一半负责。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甲没有权利再向乙追偿3万。 2.选项D是正确的。如果甲支付了6万元,由于甲乙之间仍然存在连带责任,甲有权向乙追偿1.5万元。这是因为甲乙两人原本应该共同承担6万元的债务,但甲已经支付了全部的6万元,因此有权向乙追偿1.5万元。 3.选项E是错误的。如果甲只向丙赔偿了3万元,那么甲乙之间的连带责任并没有完全消除。甲仍然需要向乙追偿剩余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甲应该向丙赔偿3万元,并且有权向乙追偿剩余的1.5万元。
2.选项D是正确的。如果甲支付了6万元,由于甲乙之间仍然存在连带责任,甲有权向乙追偿1.5万元。这是因为甲乙两人原本应该共同承担6万元的债务,但甲已经支付了全部的6万元,因此有权向乙追偿1.5万元。
答案解析,选项D是错误的啊
我的意思是你说的改为如果甲支付6万元,有权向乙追偿1.5万元。是不是就对了? 这个对
1、这道题,选项C是正确的。就是说,如果乙赔偿6万,是有权向甲追偿3万元的。 我想问的是,乙本来因为经济条件困难,被免了三万。但是C选项正确,是不是因为:如果乙被免了三万以后,仍然支付了丙六万,这个免除就是没有这回事了,甲乙仍然连带责任,所以乙有权追偿甲3万? 2、选项E也是正确的。免除了乙的三万,甲只须赔付丙三万。但是免除了不代表没有连带责任 我是想问,剩余这三万,甲赔付丙了,是不是也有权向乙追偿1.5万元?
请分别回答,分要点 1. 2.
1.正确答案是C,因为根据《民法典》第1170条的规定,甲乙两人负有连带责任,丙可以要求甲乙两人或其中一人赔偿,所以A、B正确。当乙支付了全部赔偿后,有权向甲追偿一半,因为他们的责任是平等的,所以C正确。 你的理解也是正确的,即使乙被免除了部分债务,但只要他仍然支付了全部赔偿,那么甲乙的连带责任依然存在。因此,乙有权向甲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 1.正确答案是E。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的规定,被免除的部分责任自始不存在,所以甲只需要赔偿3万元。而且免除乙的部分责任并不影响甲乙之间的连带责任关系,所以甲没有权利向乙追偿。 你的理解也是正确的,免除乙的部分债务并不意味着甲乙之间的连带责任关系就此消失。因此,甲在支付了3万元赔偿后,没有权利向乙追偿。
选项E 甲赔付丙三万以后,没有权利向乙追偿1.5万元么?剩余的三万,甲乙不是有连带责任么?
向银行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时,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调整: 1.收集数据:从公司的财务部门获取相关数据,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整理数据:将数据整理成表格形式,方便后续分析。 3.分析数据: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进行分析,关注关键指标和异常变动。 4.调整数据:根据分析结果,对数据进行必要的调整。例如,如果发现财务报表存在误差或遗漏,应当进行修正。 5.审核数据:请确保调整后的数据准确无误,以免影响贷款申请。 6.提交数据:将调整后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提交给银行,作为贷款申请的一部分。
在甲赔付丙三万以后,甲是否有权利向乙追偿1.5万元,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 一般来说,如果甲乙之间存在连带责任关系,甲在向丙赔偿后,可以向乙追偿其应当承担的部分。但是,甲向乙追偿的金额是否为1.5万元,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如果甲乙之间存在一般连带责任关系,甲可以向乙追偿其应当承担的部分,但需要按照连带责任人之间的责任比例进行分配。如果甲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而乙没有承担其应当承担的部分,甲可以向乙追偿相应的金额。 如果甲乙之间存在按份责任关系,甲在向丙赔偿后,不可以向乙追偿其应当承担的部分。因为按份责任关系意味着每个责任人只承担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份额,其他责任人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甲赔付丙三万以后,是否有权利向乙追偿1.5万元,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