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保证人破产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 保证债权属于或然债权,在一般保证中对主债务人的财产执行完毕前,或者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责任,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案例】2017年7月20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23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甲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 (12017年7月1日,甲公司提前向债权人乙公司清偿未到期的200万元的货款。 (2)2017年6月5日,甲公司曾经将企业的一套价值200万元的设备以50万元转让给丙公司。 (3)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150万元(4)法院受理前1个月,甲公司将价值20万的财产赠与丁公司°(5)甲公司租用戊公司的设备5万。(6)甲公司借用己公司电脑设备10万。(7)向建设银行信用贷款120万元。(8)合伙企业300万。该企业的目前账面财产为50万元 (3)2017年7月1日,甲公司提前向债权人乙公司清偿未到期的250万元的货款,是否有效?为什么?
【案例】2017年7月20日,田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23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田公司后,对甲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1)2017年7月1日,甲公司提前向债权人乙公司清偿夫到期的200万元的货款。(2)2017年6月5日,甲公司曾经将企业的一套价值200万元的设备以50万元转让给丙公司。(3)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150万元。(4)法院受理前1个月,甲公司将价值20万的财产赠与丁公司。(5)甲公司租用戊公司的设备5万;借用己公司电脑设备10万。(6)向建设银行信用贷款120万元。(7)欠某合伙企业300万,欠某公司50万。该企业的目前账面财产为50万元。本案破产债权是多少?本案应如何清偿?各债权人能获得多少清偿?
2017年7月20日,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2017年七月23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甲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理。2017年7月1日,甲公司提前向债权人乙公司清偿未到期的250万元货款是否有效?为什么?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B.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原则上无效 C.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D.管理人对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E.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及时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正确答案 : A,B,C 【知识点】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答案解析 : (1)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请问:破产法里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啥意思啊,是破产公司的债权人与债务人,还是说破产公司就是债务人?
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果包括( )。 A.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但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 B.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C.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 D.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E.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正确答案 : A,C,D,E 【知识点】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答案解析 : 选项B:这里基于严谨性考虑,考虑但书的情况,认为选项B不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作的债务清偿,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问题:B选项,可以理解物的担保有优先受偿权么?
老师,商家开的发票有去年和今年的,这个发票是要附在今年还是去年里?
公司之前有个存折没有过上,上门有1元的余额,这次贷款的钱进了存折上,需要挂账,这个1元余额怎么做账
老师,问 下,酒店过年放烟花,烟花费用怎么入账
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注意事项
老师 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 ,去年12月份的时候有一笔款重复记录了,现在直接做红字冲销吗?还是需要重新反结账,更正申报财务报表?
老师,预售卡在税法上什么时候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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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拿个人身份证注册了一家店铺 现在要报个人所得税 其他经营所得A表 可以享受减半吗
购买498的财务软件怎么做账收到银行转的0.15利息怎么做账 摘要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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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未向债务人管理人申报债权的情况,保证人可以申报。若债权人已向债务人管理人申报,是不是就不可以向保证人申报了?
老师,在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